【#员工讨薪未果公司上吊身亡#,家属索赔90多万,法院判了 】张三叔(化名)系天津森某源公司员工,公司拖欠张三叔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工资,张三叔生前曾多次索要拖欠工资均未果。当年10月至12月,张三叔未上班,其于12月11日半夜进入公司内上吊自杀身亡。
事后,家属就逝者生前与单位存在的劳动纠纷提起诉讼,法院判公司赔偿张三叔工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工具垫付款、丧葬费等,共计87973.62元。此外,家属又就侵权责任纠纷,状告公司,要求给付造成张三叔死亡的赔偿金8595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处理丧事误工费282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存在公司拖欠张三叔工资的事实,但属于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张三叔自行于半夜进入公司内自杀身亡,令人惋惜,但公司没有实施侵害张三叔生命权的具体行为。张三叔的死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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