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重要的劳动法知识,需要劳动者熟记: 劳动合同 • 订立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 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 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 标准工时: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 加班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下,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加班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 带薪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劳动报酬 • 支付形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最低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 女职工: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不得少于90天。 • 未成年工: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须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解除劳动合同 • 单位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 • 员工解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等,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