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身份证替代老年证!福建开先河!5月1日起施行!为福建点赞!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福建省老龄委发出通知,决定在福建全省实行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消息传出,迅速引起公众关注和热议。 报道显示,福建老龄委的通知要求,从2025年2月1日至4月30日,实行双证并行(身份证和老年人优待证)。 也就是说,持有老年人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同等享受本省和当地相应的政策与服务等。 通知强调,从2025年5月1日起,终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针对福建取消办理老年优待证,直接以个人居民身份证替代,公众对这一做法拍手叫好,其原因是上,老年优待证本来就是从居民身份证衍生而来。 而所谓老年优待证,不外乎就是按照政策规定,依据某一个年龄段划分而享受的某些待遇。 既然是依据某个年龄段划分,那个人居民身份证不就可以说明一切吗,重新办一个老年优待证,就是多此一举,既浪费财力物力,又不方便携带。 用一些人的话来说,如今这证那证太多了,有人作过统计,依据个人实际,一个人需要办理的常用证件,大概主要有几下几种。 即: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含行车证)、各种优待证、结婚证、离婚证、退休证、港澳通行证、护照、残疾证、工作证、老年人公交免费卡等。 一般老年人外出,通常情况下,身上至少要携带以下几种证件,即:居民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老年证、残疾证、优待证、退休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公交卡等,日常旅游或外出,多携带一个证,就会多一份麻烦。 在证件如此繁多的情况下,福建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的做法,就具有重要意义,应该被社会认可,值得公众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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