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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别的女的花了1600万,我居然还要不回来?”一男子给在网络上认识的女主播打

“他给别的女的花了1600万,我居然还要不回来?”一男子给在网络上认识的女主播打赏了1600万元,妻子不满两年间和丈夫打了3场官司,最终双方在2024年2月离婚,但是女子只得到了一笔赔偿金,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钱,已经被全部挥霍了出去...

网络主播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其中有很多年轻漂亮的女孩,也有不少巧舌如簧堪比销售的主播,然而无论怎么样,打赏主播一般被认为是受法律保护的消费行为。

因为女主播为观众提供了情绪价值,再加上打赏时观众心里也会有一种获得感和满足感,所以这种消费行为其实只能算是夫妻双方的支出。

正因为如此,妻子在和丈夫打官司时,分的的财产只有去掉了这1600万之后,婚后财产的一半,如此一来金额就小了很多。

然而2025年2月1日,民法典将支持类似这种情况下,打赏的一方应该少分财产或者不分,这似乎也让妻子看到了希望。

要知道过去两年里,妻子尽管打了3场官司却全部败诉,这1600万元就相当于被丈夫白白花掉了,自己还没有分得一分钱,既没有享受到乐趣,也没有真金白银。

这主要还是因为丈夫的消费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打赏网络主播不适用于民间所认为的“第三者”,或者是出轨等情况,只是网络上一种情感的交互。

但以后这一种情况将会被有效改善,因为打赏数额超过了家庭一般消费水平的,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要求对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少分或者不分。 信息来源:《丈夫打赏女主播1600万,妻子2年3场官司为何仍要不回这钱?律师释疑》成都商报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