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到一位40多岁的大学副教授,我曾经的同事,他发了一段令人心痛的文字,深深触动了我。2022年,他的年终绩效仅为2955元,这在同一学校的行政人员中几乎微不足道,尽管如此,他仍然心存感激。然而,2023年,他的年终绩效骤降至268元,想到还有许多老师一分钱没拿到,也就自我安慰一下。更令人沮丧的是,2024年,他的绩效考核分数不达标,年终绩效是零,按照学校的新规定,2025年他的绩效工资可能还会被每月扣除。这样的境遇并非个例,许多优秀的教师都面临着同样的困境。 这位老师拥有博士学位,是副教授和硕导,专注于预防医学与卫生检验的研究与教学。他参与的科研项目和发表的学术论文都颇具水准,但学术研究的特殊性使得高质量成果的产出往往需要时间。然而,学校的绩效考核机制却显得急功近利,未能给予教师们应有的宽限,这让他们倍感焦虑。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不禁要思考:当前的绩效考核制度是否真正反映了教师的价值?如何才能在促进学术研究与教学质量的同时,给予教师们更多的理解与支持?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讨论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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