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员辛苦两个月,完成一个大项目,仅得奖金800,觉得受到了侮辱,愤而辞职。老板轻蔑地说:“快50岁的人了,出去也是碰壁!” 半年后,老板得知技术员居然去了一家有竞争关系的公司,顿时勃然大怒,打电话质问技术员,辞职时明明签了竞业协议,为何不遵守。 技术员回答:“协议是签了,不过当时说好的每月3500元竞业补偿金,只给了一个月,此后一分没给,协议已经失效了!” 老板说是公司财务的疏忽,技术员应该担待一下,那钱早晚会给的。可技术员一听把电话挂了,老板再打,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了。 老板气愤至极,说技术员没良心,公司养了他这么多年,居然不知感恩。 我感觉老板这话是有些可笑了,公司和员工是互相支持互相成就的关系,员工付出了,公司才给发工资,互不相欠,何来感恩之说。 不按协议支付补偿金,还想道德绑架别人,不知哪来的底气。 大家对这件事情怎么看?还有,半年的时间只支付了一个月竞业补偿金,这竞业协议是不是真的失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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