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来自四川的余某(1990 年出生,巴中人士)与大她 25 岁的代某(南充人),在各自有家庭的情况下,于打工期间相识,并在西安一民房开启同居生活。这段违背伦理道德的关系,在 2022 年 11 月 17 日凌晨酿下悲剧。
当日,余某在民房对面旱厕内产下一名女婴。由于婴儿自身重量,脐带被扯断,婴儿坠入粪坑,发出啼哭。余某随即叫来代某,两人用剪刀剪断余某身上的脐带后,竟直接回屋休息,对坠坑的婴儿不管不顾,未采取任何施救措施,最终导致婴儿死亡。经鉴定,代某与余某正是该新生儿的生物学父母,且婴儿为 34 周左右的早产儿,存活能力本就较低,却因未得到及时救治而失去生命。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代某与余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他们明知不对粪坑中的婴儿施救会导致死亡,却放任这一结果发生,严重侵犯了婴儿的生命权,虽属情节较轻,但符合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且系共同犯罪。据此,法院一审判决代某有期徒刑 4 年,余某有期徒刑 3 年。然而,代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西安中院经审理后,最终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这一案件警示众人,任何漠视生命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伦理道德底线不可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