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志军杀害王佳佳法官案件中,公益律师提出的18000元索赔金额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公益律师得到的报酬非常少,只有600元左右,所以,很少有经验丰富的律师愿意接这种案子。报酬低,律师事务所还要抽成,律师到手的钱就更少了,积极性自然不高。 这直接影响到案件的调查取证。公益律师的成本主要在时间和交通上。比如,为了核实案情,这位律师得跑交警队、党志军打工的地方、电动车修理铺,还得去医院和保险公司。如果开车去,油费不少;如果坐公交车,那时间成本就太高了。 时间紧、钱又少,律师能怎么办?很多时候,只能依赖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而案情显示,党志军提供了不少假证词。这样一来,基于不完整甚至错误信息的赔偿金额计算,结果当然会有偏差。
所以,18000元的索赔金额的可信度就值得商榷。低廉的报酬制度直接导致了公益律师在调查取证上的不足,最终影响了案件的公正性。这18000元,不只是个数字,它背后反映的是整个公益法律援助体系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低报酬和高成本的矛盾,使得公益律师难以独立、全面地调查取证,最终影响了案件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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