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不打算结婚,便和漂亮的李女士商量,出 75 万为他生一个孩子,李女士爽快答应了。没想到的是,孩子出生后,李女士望着襁褓中那粉嫩可爱的小生命,心中满是慈爱与不舍,原本只是一场交易的想法瞬间烟消云散。 孩子的每一个小动作、每一声啼哭都深深牵动着她的心弦。她紧紧抱着孩子,仿佛整个世界都只剩下他们母子二人。男子前来探望时,看到李女士那眷恋的眼神,心中隐隐有了不安。 “这孩子我不想交给你了,我想自己抚养。”李女士坚定地对男子说。男子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回应道:“我们之前可是说好的,你不能反悔!”两人为此陷入了激烈的争执。 李女士哭诉着:“你根本不懂,当他在我肚子里的时候,我就已经和他有了感情,现在他出生了,我怎么可能舍得把他送人?”男子则强调自己为了这个孩子付出了高额的费用,并且他也有权利拥有自己的孩子。 在争吵的过程中,孩子被吓得哇哇大哭,这让李女士更加心疼。她不顾男子的反对,带着孩子回了自己的家。男子不肯罢休,他通过法律途径试图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李女士的律师出示了大量李女士悉心照顾孩子的证据,包括她为孩子写的成长日记、购买婴儿用品的记录等,以此证明李女士对孩子有着深厚的感情和良好的抚养能力。男子则表示自己有稳定的经济基础和良好的家庭环境,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也陷入了沉思。一方面,男子确实在生育前与李女士有过协议且具备抚养能力;另一方面,李女士作为孩子的母亲,对孩子的情感依赖也不容忽视。 在等待判决的日子里,李女士独自带着孩子,虽然辛苦,但她从未有过怨言。她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学会了微笑、翻身、坐立,每一个进步都让她感到无比欣慰。男子也时常来看望孩子,尽管他和李女士之间的关系依然紧张,但他在与孩子相处的过程中,也渐渐理解了李女士的不舍。 最终,法官做出了调解判决。考虑到孩子年幼需要母亲的照顾,且李女士对孩子的感情深厚,孩子暂时由李女士抚养。男子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至成年,并且享有定期探视孩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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