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犯罪集团重要首目明珍珍,我发现她做了几件令人想不到的事情:
1.她很“珍惜”每一个电诈人员 她说每个人至少值30-50万,不要把他们放回去。 她给电诈人员写好培训手册,制定好规章制度。每天上午9点上班,按照话术一天至少500+电话,每天必须掉上3个受害人,否则她就准备好钢筋毒打。
2.27岁,看起来象35+,这么有钱,皮肤一直不好,这是到中国监狱里养了养才有点白。平时工作的时候不化妆。
3.她经常做“慈善”,因为“慈善事业”获得不少荣誉,受到不少领导的接见,这个时候她化化妆。
4.她竟然能搞到中国云南的身份证,不说话的话,还真把她当作一个当地村姑。
虽远必诛!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