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被村委会吓到,该告就告,这四件事情村委会只要干了一告一个准。 ·第一,村委会无权查处拆除农村的违法建筑。即使是要进行征拆,村委会最多只能从旁帮忙辅助,更无权作出任何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强制拆除决定书。 ·第二,村委会无权擅自流转村民的土地。土地流转必须遵循合法程序,尊重农民意愿,在村民未明确授权且未经过法定流程的情况下,村委会私自将集体土地流转给他人的行为是违法的,村民有权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村委会在组织选举过程中若存在舞弊行为,如操纵选票、虚报票数、限制选民投票等违反选举法的操作,严重损害了村民的选举权和民主权利,村民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反映并要求重新选举,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村委会若私自截留、挪用国家发放给村民的补贴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农业补贴、扶贫资金等,这些资金是专款专用,旨在保障村民的切身利益,村委会的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红线,村民有权要求村委会返还被截留挪用的款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 ·第五,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方面有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故意隐瞒或不真实、不全面公开村里的财务收支、重大项目决策、土地征用补偿等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村民可向上级部门申诉,要求村委会履行公开职责,并对其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村委会在进行村庄规划和建设项目时,如果未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尤其是涉及到村民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重大事项,且规划方案可能影响村民居住权益和生活质量,村民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对不合理的规划和建设行为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评估和规划,以保障自身的合法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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