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跟公司请婚假,公司拖了2个月一直不批,到了婚期,女子只好先回家结婚,不料,婚礼头一天,公司突然驳回女子的婚假申请,随后,将她辞退,女子告到法院,公司却说女子无故旷工,法院给出判决!
(来源:黑龙江网)
杨云有些焦急,眼看着婚期将近,公司都拖了2个月了就是不给批婚假。
她一时不知怎么办,只好在问问主管,她想着实在不行就只能先回家,毕竟结婚这种终身大事耽误不得。
主管告诉杨云,你的婚假,公司还没有批下来呢………
原来,杨云在北京某家公司上班,是一名年轻的员工。
杨云年轻漂亮,也遇到了心爱之人,两人见过家长,谈妥了婚事,她满怀期待的准备和爱人举办一个隆重的婚礼。
两家定好在2023年11月8号办婚礼结婚。
杨云为了能顺利的举行婚礼,她特意提前两个月跟主管说,她要结婚了,想请婚假。
而且,杨云还按照程序提交了3天婚假、1天事假申请。
此后,杨云一直等待着公司给假,可是,左等右等都没动静。
杨云在等待中也一直忐忑不安,到底给不给婚假,倒是给个话啊,这么拖着是什么意思呢?
杨云想不通公司是什么意思,可是,她着急啊,就多次找主管沟通这个事,想让公司给假。
然而,主管就让她等着公司给批。
不曾想,公司一拖就是两个月,也没有动静。
杨云的婚期将近,她非常焦急,这边公司不给假,那边婚礼日期马上就要到了,可怎么办?
为了如期举行婚礼,杨云只好先回家结婚。
到了家里,杨云心里也有些不安,毕竟公司没给假,她期盼着公司能同意,这样也就不用一直担心了。
不料,就在婚礼的前一天,也就是11月7号,公司竟然驳回了杨云的婚假申请。
杨云让这事闹的很不愉快,第二天就是婚礼了,她总不能为了工作做个逃跑的新娘吧。
于是,杨云坚持举办了婚礼,但是,婚礼当天她还会担心公司没给婚假,会不会影响自己的工作。
结婚本来就是高高兴兴的事,她心里还要担心公司会不会处理自己,这种体验让她有些憋屈。
结完婚后,杨云立马回公司上班,不料,公司却告知她被辞退了。
杨云难以接受,她拿出结婚证和婚礼现场的照片,跟公司证明自己确实是回家结婚了。
但是,公司领导却表示,杨云在公司最忙的十一月擅自离开,无故旷工,这属于严重违纪,所以,才辞退她的。
杨云是又委屈又气愤,她觉得结婚请假是员工的正常保障,可是,公司不给假,还开除自己,简直太过分了。
于是,杨云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发放的绩效和赔偿金。
没想到,公司不服,还说杨云提供的证据不行,也不能证明她是因为结婚请假。
1、杨云请婚假结婚,是她的法定权利。
《劳动法》第51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员工请婚假是法定权利,通常应该跟公司提前提出申请,同时应按照公司规则完成请假手续。
本案中,杨云已经提前两个月多次和主管沟通请婚假一事,而且,她还提交了请假申请。
虽然,公司一直没有正面答复,但是,杨云已经尽到合理通知义务。
因此,公司不能以“十一月份最忙特殊节点”为由,拒绝杨云休婚假。
除非公司的拒绝是合理且符合公司规章制度,并事先告知员工,不然,公司的做法就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2、公司认为,杨云没有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只是提供了结婚现场的照片,不能作为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2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杨云拿出婚礼现场照片作为证据,但是,公司认为,杨云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她是因为结婚请假。
而且,公司认为,杨云在11月份公司最忙的时候,无故旷工,所以,才将她开除。
3、法院判决
《劳动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法院认为,杨云请婚假虽然没有成功,但是,她已经和主管多次沟通了,也按流程申请了3天婚假,1天事假。
实际上,杨云已经尽到了合理的通知义务,也参加了婚礼。
因此,法院认为,结婚请假是员工的基本权利,谋公司以此为由将杨云辞退,属于违法解除。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公司全部诉求,判公司赔偿杨云绩效和赔偿金36750元。
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