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狠了!广东深圳,一网络工程师上班时,突然接到公司通知,让他去当月薪2360元的保安,还必须1天内到保安亭上岗,不去就算自动离职,男子一气之下把通知发到网上,公司却报警了! 李平(化名)大学毕业后,一直做的技术类的工作,为了做好工作,他都是很认真负责的完成,但公司一直对他不满意。 李平只能尽力做的更好,但没想到,公司竟然私自调动了他的岗位,但他一开始不知情,询问同事时,看到有些人幸灾乐祸的看着自己。 他这才看到公司发的通知,准备将他调岗,让他1天内,到公司的保安亭当保安。 之前好几千一个月的工资,也调成了2360元,李平气坏了,他知道自己没有什么过错,公司就算需要保安,也要先经过自己的同意吧? 李平感觉到别人已经开始嘲笑自己了,他找人事质问时,他们却表示这是公司的安排,如果还想继续在这个公司干下去,就去新岗位上班。 这让他觉得进退两难了,于是将公司的调岗通知发到网上讨说法,公司知道后,认为他泄露了公司内部的资料,这属于隐私,当场选择报警,但李平还是坚持跟公司对抗。 对于他来说,上有老下有小,本来工资都不够生活,现在调成两千多,这不是不让自己在这混下去了? 而且他是属于有技术的员工,这样也太浪费了,公司就是在逼着他自己辞职。 李平可不惯着公司,他跟公司针锋相对,决定为自己讨个说法!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太恶心了,这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了! 还有人表示,调岗可以,但工资减太多的,就该起诉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李平的遭遇揭示了企业在进行岗位调整和薪资变更时,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原则,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欲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与对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确认。 这意味着企业不能单方面决定对员工的工作内容或薪酬做出重大变动,除非这些变动是基于合理的业务需要,并且得到了员工的认可。 在本案例中,公司将李平从网络工程师调岗为保安,同时大幅削减其工资,显然是没有经过充分协商的。 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也侵犯了李平作为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 如果公司确实有正当理由需要进行人员调整,应该提前通知员工,提供合理解释,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培训或其他补偿措施,以减轻对员工的影响。 李平的情况,面临着自己主动提出离职或者被迫离职的困境,当用人单位试图通过不合理的方式迫使劳动者离职时,劳动者有权采取合法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依据《劳动合同法》,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本案中,李平所在的公司在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突然宣布将其调岗至低薪职位,这种做法很容易被视为一种逼迫员工主动辞职的策略。面对这种情况,李平不仅可以拒绝接受新的工作安排,还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公司说的“泄露公司秘密”,根本不合理,这是李平为了讨说法采取的正确方式,目前李平已经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接下来还得给他相应的补偿! (来源:新京报2024年12月20日关于《从工程师调岗为保安员?官方人士:双方有劳动纠纷,涉事员工已申请劳动仲裁》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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