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7岁女法官依法办案被原告杀害,今天一审被判死刑,被告人党某某不满判决,当庭表示上诉。 就我个人而言,我是支持法院死刑判决的,不为别的,杀人偿命,谁没有个家庭,谁又不是谁的女儿,儿子,亦或者母亲!不服法院判决可以,再次提起上诉就可以 ,为什么要别人的性命?应该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而不是为了一己私愤,毁了两个家庭 。 当然,这件事也可以公开审理,首先可以再次审确定党先生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我认为是合理的,这位党先生后14天也确实没有在住院,既然没有住院干嘛要按住院费算? 看到好多网友在哪说什么不该死刑的,然后又开始牵扯到底层人民,说白了这种就是纯粹的网上带节凑那批人,现在国家对这种底层普法,用法的支援力度还不够吗?又开始扯到官官相护什么的。[发怒][发怒][发怒] 当然,法制的目的是和谐。它绝不是教条式地机械执法,更不是去激化矛盾,而是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积极探寻化解矛盾的最优解。执法者需灵活运用法律条文,充分考虑各种复杂情况,平衡各方利益,让矛盾得以妥善处理,从而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 咱们广大网友也得明白,法律是自身权益的坚实护盾。一旦遭遇不公或权益受损,切不可因一时愤怒而意气用事,采取违法泄愤的行为。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依照合法程序去申诉维权。了解法律规定,收集相关证据,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争取公正的结果。如此,才能在法律的保障下,顺利解决问题,避免陷入不必要的麻烦,让生活重回正轨,真正享受法制社会带来的安稳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