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工作与进步的进程紧密相连;而在艺术领域没有同样意义上的进步,这是不正确的。 一个时期的艺术作品采用了新的技术手段,例如,透视的法则,因此在艺术上站得住脚 比一件对这些手段一无所知的艺术品还要高。如果它的形式对物质公正,也就是说,如果它的对象有被选择和形成,这样它就可以被艺术地掌握,而不需要应用这些条件和手段。一件真正“圆满”的艺术作品永远不会被超越;它永远不会过时。个人对个人意义的理解可能有所不同,但没有人能说这样的作品是艺术作品被另一项同样是“成就”的工作“超越”。 在科学上,我们每个人都知道他所取得的成就将是什么十年,二十年,五十年就过时了。这就是科学的命运;这就是科学工作的意义所在,它在相当特殊的意义上致力于科学工作,而在一般的文化领域则是如此。每一个科学的“成就”提出新的“问题”;它要求被“超越”和过时。为科学服务的人必须接受这个事实。科学作品当然可以作为“满足”而存在,因为它们具有艺术性和质量,或者它们可能仍然是重要的训练手段。 然而,他们将会从科学上被超越——让我们重复一遍——因为这是我们共同的命运,更是我们的共同目标。我们不能不期望别人会比我们进步得更快。原则上,这种进步是无限的。因此,我们开始探究科学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