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狗咬人,这是狗想吃人!12月17日,江西赣州章贡区滨江公园,4条未牵绳恶犬咬伤母女,撕下拳头大的肉吃掉。现场网友称:亲眼见过伤口,特别严重! 看到这样的新闻真的是非常的痛心,真的是不敢想象这对母子当时是该有多么的绝望,养这种大型犬类 ,遛狗为什么不栓绳,因此我个人建议,必须严惩狗主人,怎么说呢,这都不是说赔钱不赔钱的问题了,当然,钱那是肯定要赔的,同时,也必须追究狗主人的责任,这种也算是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 对于这个事,国家法律其实早有规定,带犬外出时,要给犬只佩戴犬牌,还得系上犬绳等。可就是有那么些人不听,就看新闻里他家的恶狗那副凶样,简直要吃人了。 你再看看被咬伤的人,伤得多惨,这都这样了还不够刑事立案处罚吗?受害人肯定得起诉狗主人。这都不是赔点钱能解决的事了,这是非常严重的刑事案件。 城市里本就禁止养大型烈性犬,不管受害人有没有过错,狗主人理应承担全部责任。他故意放纵狗去伤人,就得狠狠罚。 我突然有个主意,养狗就得有个规矩,给狗脖子挂个牌,上面清清楚楚写着狗主人的名字、电话、住址,这就好比是狗的身份证。要是不挂这个牌,就不许养狗。为啥呢?就是怕出了事之后,找不到责任人。狗主人得对狗的行为负责到底,不能让无辜的人白白受害,这样也能让养狗的人更自觉地管好自家的狗,保障大家的安全,不然这满大街的狗到处乱窜伤人,那还得了,城市生活就没安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