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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深圳市一民警李才坤被判死刑,拒不认罪,在面对记者镜头时,他突然掀起自

2013年,深圳市一民警李才坤被判死刑,拒不认罪,在面对记者镜头时,他突然掀起自己的衣服,亮出写着“喊冤”二字的背心......到底什么情况呢?

2012年7月1日,李才坤因一起特殊的案件被卷入了社会的视野。当时,他是一名普通的民警,负责深圳龙岗区的日常巡逻和案件调查。

那天凌晨,李才坤接到了班统陆和班统影的案件,班统影因为报假警被拘留,而班统陆则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然而,李才坤并没有按常规处理案件,而是把个人情绪带入了工作中。

班统陆不仅在派出所里态度嚣张,甚至辱骂警察,并威胁李才坤,言语中透露出明显的挑衅。李才坤的心里产生了强烈的敌意,认为班统陆具有潜在的社会危害性。

加上班统陆身上的纹身和曾经的犯罪前科,李才坤觉得自己需要采取极端的手段来对待这个“社会祸害”。

这一决定,也许正是李才坤内心长期积压的情绪爆发点。

在长时间的工作压力下,李才坤始终未能获得期望的晋升机会,特别是在警察系统中,35岁之前没有晋升为副科级的警员,往往就没有更高的晋升可能。

这种职业生涯的瓶颈,使他产生了巨大的职业焦虑,也让他更渴望得到上级的认可。

李才坤的家庭背景也给了他更大的压力。他来自一个教师家庭,父母都是当地一所高中的老师,生活相对普通。而作为家中的独子,李才坤对家庭的期望似乎更高。

进入警队后,他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期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期待逐渐变成了对晋升和认可的急切需求。

对仕途的焦虑,加上家庭的期望,促使李才坤的心理出现了不小的波动。

当天晚上,李才坤决定采取一项极端的行动。他找到了一名做假证的女子,黄某某,并让她配合报假案,称金戒指被抢。

李才坤表示,他需要制造一起假抢劫案,班统陆则被安排成为这一案件的“嫌疑人”。

黄某某起初不愿意配合,但李才坤向她保证,事后会将金戒指归她所有,并给她一笔丰厚的报酬。在黄某某同意后,李才坤开车将班统陆带到指定的地点,并将其下车等候。

李才坤则从容地驶向前方的路口,给黄某某打电话,让她报警称戒指被抢。接着,李才坤与班统陆假装商量问题,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他突然掏出手枪,将班统陆头部击中。

班统陆倒地后,李才坤将金戒指放进班统陆的口袋,并将匕首放在他的手中,试图制造出一副“抢劫”现场。

然后,他打电话报警,称自己在自卫过程中击毙了一名持刀抢劫的嫌疑人。

此时,李才坤的计划似乎没有任何问题。然而,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刑警大队对这一事件展开了调查,并在审问黄某某时发现了李才坤的可疑行为。

最终,李才坤被捕,他的犯罪行为被彻底揭露。

在庭审中,李才坤坚决否认自己是故意杀人,他辩解称,自己只是想通过设局将班统陆送进监狱,开枪时只是为了防止班统陆反抗。

更为震惊的是,他的辩护律师提出,李才坤有精神病史,认为他可能在作案时受到精神影响,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然而,法庭并未采纳这一辩解。经过法医精神鉴定,李才坤被认定为案发时精神正常,具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

更让人不解的是,李才坤在法庭上公开亮出了背心,上面写着“喊冤”二字。他的这一举动,成为了案件的焦点。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辩方和控方围绕犯罪定性展开了激烈争论。李才坤的辩护律师坚持认为他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罪,而法院则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

李才坤辩称,自己开枪是为了打伤班统陆,使其入狱,属于假想防卫。

然而,法院认为,李才坤近距离朝班统陆的头部开枪,与假想防卫的情形完全不符,且其行为属于冷血的故意杀人。

这一案件不仅仅是对李才坤个人行为的审判,也是对整个警察体系的考验。

最终,李才坤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