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小偷入室行窃恰巧被回家的屋主发现,被吓得坠楼当场身亡,事后小偷家属竟找上门,要求赔偿67万元!法院判了! 那是一个平常的晚上,廖鹏像往常一样在家里休息,他没有察觉到危险正在悄然靠近。 陈大辉,这个心怀不轨之人,将罪恶之手伸向了廖鹏的家里。 他就趁着天黑,然后就开始爬廖鹏家的房屋,想要通过窗户进入室内实施盗窃。 廖鹏在屋内忽然听到了异样的动静,出于对自己的本能保护,他大声呼喊起来。 这一喊,打破了夜晚的宁静,也让陈大辉陷入了慌乱。 可能是因为紧张,也有可能是在爬的过程坚持不下去了。 然后陈大辉在廖鹏的呼喊声中,就不小心的从高处坠落了,当场就失去了生命。 这本来是一起因盗窃引发的意外悲剧,责任就是在小偷身上。 可是,小偷的家属却把廖鹏告上法庭。 认为是廖鹏的大喊导致了陈大辉的坠亡,要求廖鹏承担赔偿责任。 他们认为,如果廖鹏没有大喊,陈大辉就不会受到惊吓,也就不会发生坠亡的悲剧。 这种逻辑看着有几分道理,实际上是荒谬的要死。 从常理来看,廖鹏错在哪里了?他并没有邀请陈大辉去自己家里偷盗。 首先,廖鹏在自己家中是有合法的居住权和安全保障权的。 当他发现有不法分子入侵的时候,他有权利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和家人以及财产安全。 大喊作为一种最基本、最自然的反应,是在情理之中的。 他并没有使用任何暴力手段去攻击陈大辉,只是通过声音来表达自己的警觉和反抗。 然后就是陈大辉了,他作为一个成年人,选择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入室盗窃。 在实施盗窃行为的时候,就应该要想到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被发现后的种种后果。 攀爬房屋本身就是一种特别危险的行为。 他自己应该对这种危险行为所可能导致的结果负责,而不是把责任推卸给受害者廖鹏。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廖鹏的大喊与陈大辉的坠亡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廖鹏的行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他是在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陈大辉的家属想要通过这种牵强的理由来索赔,是对法律的误解和滥用。 如果这种索赔要求得到支持,那么将会给社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 会助长犯罪分子和家属的嚣张的态度。 这起事件警示了我们必须要坚守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不能让受害者在遭受侵害后还要面临不合理的索赔与追责。 参考资料:法律讲堂——小偷行窃不幸坠亡,家属状告被盗房主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