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一8岁小男孩在母亲陪同下在小区楼下拿着火腿肠投喂流浪猫,没曾想逗猫的过程中被流浪猫抓伤。母亲见状立刻带着孩子去医院,花费1154.8元打疫苗。事后母亲向经常投喂流浪猫的邻居索赔,邻居拒绝:孩子逗猫被抓伤跟我有什么关系,母亲将其以及物业告上法院,要求赔偿3154.8元。法院的判决亮了! 信息来源:榆林检察2024年11月27日《孩子被流浪猫抓伤家属起诉投喂者,法院:家长监护不力担主责》 一个8岁男孩,放学回家路上看到小区里有流浪猫,就想抱回家养。他妈当然不同意,毕竟流浪猫身上细菌多,风险大。可这小王也不是省油的灯,转眼就想到曲线救国——投喂。 于是,小王拿着火腿肠,蹲在楼下,一群流浪猫闻着味儿就围了上来。小王一边喂,一边忍不住上手撸猫,结果被一只橘猫挠了。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 小王妈一看儿子受伤,赶紧送医院打狂犬疫苗,花了1154.8元。这钱,搁谁身上都肉疼。但小王妈更肉疼的是,她觉得这钱不该自己出。于是,她盯上了经常在小区喂猫的邻居李强,还有小区物业。 在小王妈看来,李强喂猫,把流浪猫都吸引过来了,才导致儿子被挠;物业疏于管理,没把流浪猫赶出去,也有责任。她一算账,医疗费加上精神损失费,一共3154.8元,必须让李强和物业赔! 李强一听就懵了,喂猫是出于好心,怎么就成被告了?物业更是觉得冤枉,流浪猫又不是他们养的,凭什么要负责?双方都不愿意赔钱,于是,一场索赔大战正式打响。 小王妈一怒之下,把李强和物业都告上了法庭。法院经过审理,给出了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判决:小王妈承担60%的责任,李强10%,物业30%。 法院的逻辑是这样的:李强喂猫虽然不违法,但确实增加了流浪猫聚集的风险,所以要承担部分责任;物业管理不到位,也要担责;而小王妈作为监护人,没看好孩子,才是主要责任人。 这个判决一出,网上更热闹了。有人说小王妈是碰瓷专业户,也有人同情李强,做好事还被讹。还有人吐槽物业不作为,活该被罚。总之,各种声音都有,简直像一锅大乱炖。 这起纠纷,其实反映了喂养流浪动物背后的复杂问题。一方面,像李强这样喂猫的人,出发点是好的,想给这些小生命一些温暖;另一方面,喂猫也确实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扰民、卫生问题,甚至安全隐患。 判决结果出来后,李强和物业都表示无奈,但还是按照法院的判决进行了赔偿。小王妈虽然只拿到了一部分赔偿,但也算得到了一个教训。 这件事真的是荒唐,李强和物业真的是背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锅,小区的流浪猫大概率是十分温顺的,对人也是很友好,不然并不会待在这种人员密集的地方。我猜测这个小孩很有可能在小猫吃东西的时候对小猫做了些什么,导致小猫应激。 你有喂过流浪猫吗?你认为他们会主动攻击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