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享后付” 套路多,消费者权益谁来护? 近年来,一种看似美好的消费模式 ——“先享后付” 悄然兴起。然而,据北京日报报道,这背后却满是套路。 多家祛痘门店推出了 “先享后付” 的支付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店员直接代替消费者操作手机并签署服务确认书。当消费者对服务不满想终止履约时,面临诸多困境。不仅要交违约金,还得求助商家从后台解约。 “先享后付” 本应是先享受后付钱且后续只需分期支付,消费者能享受到折扣且不用担心商家跑路。但现实却是漏洞百出。按照协议,“先享后付” 能否关闭以及何时关闭全由商家说了算。无论出现任何问题,消费者都得支付钱款总额。 这种匆忙代办的操作流程涉嫌违法,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金融专家表示,“先享后付” 既像预付式消费,又像信用卡分期,还像信用贷款,但性质不完全一样,致使难以监管,不能沦为 “三不管” 地带。 为了避免商家群起效仿挖陷阱,相关部门应把开通、关闭 “先用后付” 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真正交到消费者手里,明确商家的权限和责任。毕竟,在消费过程中,商家利益优先还是消费者利益优先才是关键问题。只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让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