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权力的任性?”安徽淮南,一农户因农忙收水稻,田中拖拉机和收割机柴油不够,便开着

“权力的任性?”安徽淮南,一农户因农忙收水稻,田中拖拉机和收割机柴油不够,便开着小货车去附近加油站购买了1500元的柴油,万万没想到,回去路上被交通运管部门拦住,以“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扣留车辆,并罚款3万元。

农户懵了,与运管部门进行理论,未果后,卖了水稻、又向同学、村支书借了1.2万元,才凑齐罚款,取回被扣押的车辆。

该事一经爆料,网友顿时炸锅!

有网友说,自己买柴油,自己用,怎么就违法了?

有网友说,农户一年到头也挣不了几万块钱,罚一两千能理解,一下子罚3万元,还让农户怎么活?

更是有网友直言,农户贩卖的芹菜查出农残超标,赚了14元被罚10万元;施工车辆带泥上路被罚4万元;采耳店被认定无证诊疗,收入2000元被罚22万元……有些单位是扯淡的事,干得很专业;专业的事,干的很扯淡!

对此路政部门回应,已经是最低罚款,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

公开资料显示,柴油是轻质石油产品,复杂烃类(碳原子数约10~22)混合物。2022年底,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应急管理部将配套补充完善《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这就意味着,柴油全部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属于危险物质中的一种。

2、买完柴油直接用货车拉回家确实违法!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各个环节均设施了严格的规定。

其中,第43条第1款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47条规定,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具体到本案,农户用货车拉柴油的行为,既未取得运输许可,所开的货车显然不符合国家的安全技术要求,很显然买完柴油直接用货车将柴油拉回家这一行为确实违法。

3、违法就要重罚吗?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5条,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交通运管部门对涉事农户的处罚已经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最低档。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行政处罚法》第5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既然违法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是处罚并不是执法的意义,执法的意义是在于教育,劝人向善。既要避免“小过重罚”也要避免“重过轻罚”,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虽然3万元罚款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最低档,但是不是行政处罚的最低档,交通运管部门仍可以降低罚款、甚至采用警告、等行政处罚类型。

运管部门理直气壮是对法律的认知不足,机械套用法律。冒天下之大不韪,就显得过于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