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判20年,可以说是一个充满智慧的裁决。
关于李铁的刑期,一个非常大的争议点就在于,国家队主教练到底是不是公职。这也是一审时,控辩双方的争论焦点!
公诉方在庭审的时候认为,李铁是国家工作人员,适用受贿罪,但李铁的辩护律师认为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适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如果是以公职身份去判,那以李铁比陈戌源还要多的涉案金额去判断,基本上就奔着无期/死缓走了。但最后的结果,我们也都看到了,裁决的时候,大概率还是按照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去判,而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顶格也就是判了20年。
现在想想国家队主教练不算公职,其实也挺合理。足协自己都成民间团体了(哪怕是名义上的),这几年进足协都没编制了,你凭啥把国家队主教练算成公职呢?
当然李铁的涉案金额毕竟太大,他的违法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也很恶劣,你真要是轻判了,公众也没法接受。
所以把国家队主教练的身份,打成非国家工作人员,这就把李铁的刑期打下来之后,再按照打下来的规定去顶格处理,这是一个充满智慧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