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浙江宁波,一男子家住 9 楼,凌晨 2 点多下班回家,竟发现家中被人翻动过。男子走到窗台,看到窗户被打开。他趴在窗户上往下望,果然瞧见一个小偷,于是大喊 “抓贼啊!” 没想到,整栋楼感应灯全都亮了,小偷一紧张坠楼身亡。事后,小偷父母找上门,要求男子赔偿 67 万。但男子称,这是本能反应!法院审理后如此判了! (参考信源:裁判文书网) "抓小偷啊!"一声惊雷般的喊叫划破了南京市某高档小区的夜空。 喊出这声的是住在15楼的李先生,一位35岁的软件工程师。 9月4日的凌晨,连续加班一周的他好不容易能够早点休息。入睡前,他例行检查了房门,但疲惫的他却忽略了未装防盗网的阳台——这个疏忽为日后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凌晨两点十五分,诡异的响动惊醒了李先生。起初,他以为是家里那只爱夜游的布偶猫在觅食,但紧接着传来的塑料袋摩擦声和刻意压低的脚步声,让他瞬间惊出一身冷汗。 他下意识地看向身边熟睡的妻子和五岁的女儿,生怕惊动了她们。 李先生借着微弱的光线走到客厅,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正在客厅里翻动东西。他屏住呼吸,颤抖着手摸索到床头的手机,拨打了110。就在这时,那个身影开始朝卧室门口移动。 千钧一发之际,李先生做出了那个改变命运的选择。他猛地站起来,发出了那声震耳欲聋的喊叫。 这突如其来的声响显然让入室盗窃的王某某完全慌了神,在仓皇逃窜中撞倒了客厅的花瓶。 破碎声惊醒了李先生的妻女,小女孩顿时吓得哭了起来。 "站住!警察马上就来了!"李先生追出卧室继续喊叫着。 此时的王某某已经冲到了阳台,可能是想效仿电影桥段,妄图通过外墙逃生。 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他的脚下一滑,身体失去平衡,在漆黑的夜空中划出一道无声的弧线。 "啊——"一声凄厉的惨叫打破了夜空的寂静。 当李先生打开阳台的灯时,只看到楼下一个模糊的黑影。 十分钟后,警笛声呼啸而至,却为时已晚。 这声喊叫背后,是两个家庭的故事。28岁的王某某本是建筑工地的工人,肩负着赡养年迈母亲和供养初中妹妹的重任。 然而赌博的深渊吞噬了他的理智,30多万的高利贷逼得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连续多日踩点,最终选择了李先生家作为目标。 案发后,王母跪在李家门口,泣不成声地诉说着家庭的困境。 她说:"我儿子虽然做错了事,但也不该因为一声喊叫就丢了性命啊!" 她请来的律师更是指出,李先生明知已经报警,却还要制造恐慌,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这起案件在全国引发热议。有人质疑李先生反应过激,认为财产损失远比不上一条人命的价值;也有人为李先生辩护,认为深夜遇到入室盗窃,喊叫是最本能的反应。 经过半年的审理,法院经过审慎考虑,最终作出了驳回王某某家属全部诉求的判决。 法院认定王某某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王某某理应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他选择了一种极其危险的方式实施盗窃并逃跑,这完全是他个人的决定,其后果也应当由他自己承担。 对于李先生的行为,法院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分析。首先,这是发生在私人住宅内的事件,李先生没有义务为非法入侵者的安全负责。 其次,面对深夜闯入的陌生人,任何人都会本能地采取自保措施。李先生仅仅是喊叫示警,既没有使用武器,也没有进行肢体接触,更谈不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 据此,法庭裁定李先生的应对举措未超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无须对王某某坠楼身亡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你有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