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了!大活人还能让这样忍着?近日,山东聊城某女士的15岁儿子感冒了,她交代孩子一定要多喝水,但孩子上晚自习近两小时,期间老师不让学生上厕所,要去得先开医院证明。她去找班主任沟通,遭对方反驳“别的孩子怎么不去”,柳女士表示很诧异,“我问去厕所能开什么证明?老师说不跑操得有医院证明,上厕所也得有证明。”柳女士称,去跟班主任交涉两次未果,说这是学校里的规定,但学校工作人员说学校就没有这种规定,“这是老师的行为”。聊城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教育局肯定没有这样的规定”,会跟学校反映此事。
这件事情听起来确实让人啼笑皆非,背后反映出的问题值得深思。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老师是学生的引路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在这件事中,老师的做法显然不合理,甚至有些荒谬,这不仅违背了教育的初衷,也损害了学生的基本权益。
教育要以人为本,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在这种情况下,老师的做法无疑是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忽视。学生在晚自习期间需要上厕所,这是人之常情,也是基本的生理需求。老师以“别的孩子怎么不去”为由拒绝学生上厕所,这种比较和推脱的态度,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加剧学生的心理压力,影响他们的学习状态。
这件事情也暴露出学校管理上的漏洞。学校工作人员和教育局都明确表示没有这样的规定,那么这位老师的行为就更应该受到质疑。学校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规章制度,老师在执行时也应该严格遵守,不能随意制定规则,更不能以个人意志代替学校的规定。
在这件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到教育局的积极回应,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学校和老师应该以此为鉴,反思自己的行为,改进管理方式,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应该鼓励学生和家长勇于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遇到不公或不合理的情况时,及时与学校沟通,寻求解决方案。社会也应该给予关注和支持,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教育环境。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