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硕士失踪十余年并育有一对儿女 这个话题最后再提一嘴
❤️事件定性已经有通告,是收留,那么也就是男方这边有过报警帮忙寻找的女的家人,但是女硕士不搭理叔叔还有打叔叔的信源是可以取信的。同时现在也是男方主动的在帮忙寻亲。也可以证明男方不存在主观恶意。
另外
⭐信源白噪弹
1.男方报警回执才能确定报了
答:有多少人能保证自己东西不丢?另外叔叔取信一个事件肯定要有证据链。把证据给你网络判官断案嘛?
2.男方时间点不对
答:走失13年,小孩12岁。时间点也是符合逻辑的。(有信源表示是走失15年)
3.是不是无民事责任人
答:需要界定被收留时是否清醒。
❤️那么,之前的董志民也好现在的女硕士也好,对于精神病患者的处理都显示出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当然无奈也会很多。
道德圣人们一会要求穿衣自由,一会要求不自由,一会要求性自由,一会要求别人不自由。甚至别人是否自愿是否开心她都可以自由心证。
❤️最后那当然是在谭恋爱的案件中,她们认为不相信是正常恋爱的都是反贼,但到这件事就变成了相信通报的都是反贼。薛鄂定律的相信。事实逻辑真相全不要,只要我相信。但凡不是我相信,就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