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2月14日,31岁的李九莲被押到了刑场。倔强的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就是写了一篇日记竟然招来了杀身之祸!
1980年的秋天,鄱阳湖畔,高墙之内,一封挂号信寄往了北京,信中揭露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一个名叫李九莲的年轻女工,因为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被残忍地杀害了。
这封信,就像一颗石子,投入了平静的湖面,激起了层层涟漪,最终推动了历史的巨轮,让一个被掩埋的真相重见天日。
李九莲,1946年出生在赣州一个工人家庭,她原本过着平凡的生活,却在一个动荡的年代,展现出了超越常人的思考和勇气,她不是什么英雄,只是一个对国家和社会充满思考的普通人。
1969年,"文革"的浪潮席卷全国,在这个是非颠倒的年代,李九莲却保持着清醒的头脑。
她对这场运动的性质产生了怀疑,她在给恋人的信中写道:“我不明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斗争……”,她甚至为当时被打倒的国家主席刘少奇鸣不平,这些在今天看来再正常不过的疑问,在当时却是“大逆不道”的言论。
这封信,原本只是李九莲内心想法的流露,却成了她悲剧的导火索,她的恋人,出于恐惧或其他原因,将这封信交给了上级,两个月后,李九莲被捕了。
李九莲的第一次牢狱之灾,持续了三年,1972年,她被释放,但这并不意味着苦难的结束,而仅仅是另一场噩梦的开始。
1971年,林彪事件爆发,这个消息,对李九莲来说,本应是一个转机,然而,当权者却对她封锁了这个消息。
她继续被关押,继续承受着不公正的待遇,即使在她出狱后,她也一直努力为自己申诉,却屡屡碰壁。
1974年,李九莲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无休止的等待和煎熬,她请朋友帮忙写了一张大字报,贴在了赣州公园的围墙上。
这张大字报,简简单单几个字“反林彪无罪”,却像一颗炸弹,引爆了当权者的愤怒,李九莲再次被捕,罪名是“反革命翻案”、“破坏批林批孔运动”。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当时江西省军区的负责人陈昌奉,竟然亲自下令,不准释放李九莲,这个命令,像一堵厚厚的墙,挡住了李九莲通往自由的道路。
1975年,李九莲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面对这个荒唐的判决,她选择了绝食抗争,从赣州到鄱阳湖畔的珠湖劳改农场,她断断续续绝食了73天,这是一种无声的抗议,也是对命运的绝望呐喊。
1977年,珠湖农场党委竟然提议判处李九莲死刑,这个提议,得到了层层审批,最终死刑判决被核准。
1977年12月14日,一个本应充满希望的日子,却成了李九莲生命的终点,在赣州体育场,三万多人参加的公审大会上,李九莲被五花大绑,她的下颚和舌头被竹签刺穿,让她无法发出任何声音,她的家人,甚至不敢去收尸。
1980年,拨乱反正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一封来自鄱阳湖畔的信,揭开了李九莲案的真相,一位新华社记者将这个故事写成了内参,送到了中央领导的案头。
胡耀邦看到内参后,立即做了批示,要求妥善处理此事,在胡耀邦的指示下,江西省展开了对李九莲案的复查,最终李九莲的冤案得到了平反。
然而,这个平反,却是在不声不响中进行的,这或许是当时政治环境的无奈之举,但也让人感到一丝遗憾。
李九莲的故事,是一个时代的悲剧,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却因为独立思考和表达,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她的故事,提醒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言论自由,要警惕权力不受制约的危险。 信息来源:《胡耀邦: 为冤屈者平反》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