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21时57分许,执勤民警在大川西路万达路段开展酒醉驾严查行动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晋AL4***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随后对驾驶员赵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4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民警遂将其带至医院采集血液样本检验,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血检结果为146mg/100ml。后经询问,赵某对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酒驾,让反应变得迟钝,判断力下降,犹如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在道路上穿梭。而无证驾驶,则意味着缺乏必要的驾驶技能和知识,无法应对各种复杂的交通状况。两者叠加,可谓是“醉上加罪”。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赵某将面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