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枉法裁判惹的祸,不应由“自由裁量权”来背锅 法官枉法裁判引发众怒,很多人都说这是自由裁量权导致的,应该废除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其实,这是对自由裁量权的误读,自由裁量权也不应该背这个锅。 法官拥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是各国司法制度通行做法,没有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几乎所有的法律都无法施行,因为所有的案件,或多或少地都需要有根据具体情况酌量裁决的空间,法律不可能事无巨细地把现实中所有的情况都规定进法律,这是法律无法承受和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自由裁判权不是法官可以随意改变法律适用,也不是法律没有规定时,法官可以造法,所有的自由裁量,无不源于法律的明确规定,所以从来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裁量”。现实中,所有的枉法裁判,都是违背自由裁判权规定的,都是渎职擅权,而非运用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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