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的漂亮!上海,老两口立下遗嘱,将房子给二儿子继承,不料3年后,二儿子不愿伺候,把父母送进养老院,老两口失望至极,又承诺把房子给大儿媳,大儿媳悉心照料二老,老人去世后,二儿子跳出来把嫂子告上法院,要继承房子,大儿媳拿出一份关键证据,法院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石泉检察)
李树伟和张桂芬在养老院里唉声叹气,愁眉不展。
张桂芬哭着说:你说老二怎么那么狠心呢,把咱的钱都转他卡里去了,早知道这样,房子就不该给他!
李树伟叹了口气说:当初立遗嘱时,老二说的比唱的好听,现在一天都不想伺候咱俩了。
老两口说的老二,是他们的二儿子李雷,因为当初说好让他养老,没想到才过3年多,李雷就把父母送进了养老院。
李树伟和张桂芬是半路夫妻,他们一起养了三个孩子,不过,大儿子李剑是李树伟和前妻的孩子。
自从老两口被李雷送到养老院后,他俩就像被遗忘的父母,儿子很少来看他们。
反倒是大儿媳顾雪经常提着东西,去养老院看望他俩,时常关心。
老两口很感动,觉得顾雪很孝顺,可比二儿子那两口子强百倍。
经过一段时间来往,李树伟和张桂芬商量,既然大儿媳心地善良,不如让她来养老,然后把房子给大儿媳。
2017年5月,李树伟和张桂芬和顾雪说了让她养老,就把房子给她这件事。
顾雪有些不好意思地说:爸妈,你们有三个儿子,我只是儿媳妇,这样行吗?
李树伟愤愤的说道:我那儿子什么德行我还不知道,指望不上一点。
张桂芬也说:小雪呀,你是不知道我在李雷家,还要看他和他媳妇的脸色,日子过得难啊,我和你爸觉得你心眼好,我们相信你。
顾雪笑着说:爸妈,你们放心,我不会给您二老脸色看的。
老两口听完哈哈大笑,这事就这么说定了。
此后,顾雪悉心照料着两位老人,经常给他们买衣服,吃的,还陪着他们看病,平日里也是嘘寒问暖。
李树伟和张桂芬对大儿媳的照顾很满意,经常和别人夸顾雪,就跟自己女儿一样。
后来,二老相继离世,顾雪为他们操办了丧事。
之后,顾雪和其他两兄弟商量继承二老的房子。
没想到,李雷第一个先反对,你一个儿媳妇照顾老人是应该的,凭什么要分房子?
顾雪拿出一份遗赠抚养协议说,我和爸妈签了协议,你说这房子归谁。
李雷不服气的说:我还有爸妈立的遗嘱呢,而且,遗嘱是先立下的,你那个协议就是造假,再说,你那协议上我妈没签名,就是假的。
顾雪冷笑了一声:当初是谁把老两口送去养老院的,自己不孝顺,还好意思争房子。
李雷怒火中烧冲着顾雪扬言道:行,那我们就让法院断,你看到底向着谁!
顾雪也不示弱:好,那就这样办,人在做天在看,我问心无愧,该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我也不会要。
就这样,李雷一纸诉状将顾雪告上法院,要求二老名下房产按照之前公证遗嘱继承。
1、李雷认为,父母优先立的遗嘱,大嫂是近亲属姻亲亲属,没有资格和二老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民法典》第1123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2013年5月,李树伟和张桂芬分别立下公证遗嘱,表示名下的房产由二儿子李雷继承。
李雷觉得父母优先立的遗嘱,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
而且,大嫂顾雪没有和二老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资格,所以,协议应该无效。
李雷还说,父母在协议上签名,一定是大嫂骗他们签的,另外,母亲没有签字,只是按了手印,手印也是假的。
2、顾雪认为,正是因为李雷不孝,二老才让自己养老的,顾雪拿出一份证据,说二老签字时,有两名证人在场。
《民法典》第1158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顾雪说,公婆当初立了遗嘱后,李雷就把公婆的钱转到自己手中,对二老不孝,最后把二老送进养老院。
二老失望至极,才选择自己养老的。
而且,遗赠抚养协议是二老亲手写的,当时有两名证人在场。
所以,协议真实有效。
3、法院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经鉴定,李树伟和张桂芬与顾雪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签名是李树伟亲手签字,而张桂芬因为手抖没签字,就只按了手印。
法院认为,顾雪尽到了照料二老的义务,也为二老办了丧事。
虽然,顾雪作为儿媳没有法定义务赡养老人,但是,但作为遗赠抚养协议的抚养人,她有资格继承。
另外,李雷认为遗赠抚养协议是假的,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采信。
公证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相抵触,则按遗赠抚养协议处理。
最终,法院判决:顾雪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继承二老名下房产。
李雷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