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版农夫与蛇!上海,男子见义勇为后,被救老人竟然不承认自己被男子获救!男子忍无可忍,将老人告上法庭,而法院给老人上了一课!
"我从来没想过救人还要打官司。"柴先生说这话时,眼神中透露出些许无奈。
故事发生在去年12月的一天,柴先生像往常一样乘坐上海地铁7号线上班。扶住了一个差点摔倒的老太太。但扶梯的冲击力使得柴先生也失去了平衡,重重地摔倒在地。
幸运的是,古女士未受严重伤害;而柴先生却因摔倒受伤,被诊断出左跟骨前外缘撕脱骨折等多处损伤。
这一意外不仅让柴先生不得不请了三周的病假,还花费了4000多元的医疗费用,并购买了必要的医疗器械。
事件发生后,上海市普陀区委宣传部计划为柴先生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以表彰他的勇敢和无私。
然而,当他们试图联系古女士确认救助情况时,却遭到了她的拒绝。这一意外的举动让整个事件的发展走向了一个新的方向。
面对古女士的沉默,柴先生感到心寒与失望。他决定寻求法律援助,希望古女士能够对他在见义勇为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于是,他找到了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介入此事。律师许莉静被指派为该案件的代理人,这也是该中心首次接到类似的案件。
根据《法律援助法》的相关规定,见义勇为过程中受伤并造成民事损害的情况,属于受案范围。案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法院开始调取相关证据,对救助事实及医疗费用进行认定。
今年8月,柴先生正式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递交了诉状,案件被立案审理。
法庭在审理过程中,详细调取了地铁站的监控视频以及医院的诊断报告。监控视频清晰地记录了柴先生挺身而出救助古女士的全过程,确认了他救人的事实无疑。
同时,医院的诊断报告也证实了柴先生因救助过程中摔倒所造成的损伤及治疗费用的客观存在。
经过审理,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判决古女士需向柴先生补偿7000元。
这一判决的依据在于,虽然见义勇为是一种崇高的道德行为,但在救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损失也应得到合理的补偿。判决一经生效,古女士便按判决要求支付了补偿款项。
这一事件一经曝光,便迅速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网友们的声音各异,形成了一个丰富多彩的舆论场。
不少网友为柴先生的勇敢行为点赞,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有人表示:“柴先生的行为堪称楷模,见义勇为不怕牺牲,这才是我们社会需要的正能量。”
还有人指出:“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人一命比任何荣誉都更重要。”
也有部分网友对古女士表示同情,认为她可能在事发后受到了心理上的影响,无法及时配合相关部门的确认工作。
有人说:“我们不知道古女士的具体情况,也许她有自己的难处,不应该一概而论。”
对于法院的判决,网友们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支持判决的人认为,法律应该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包括在见义勇为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失。
也有网友持不同意见,认为见义勇为是一种无私的行为,不应该被经济利益所束缚。
更有网友从此次事件中引发了对“见义勇为”现状的深思。
有人表示:“我们需要更多的制度保障,鼓励人们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而不是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
也有声音呼吁:“政府和社会应该建立更完善的机制,对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予全面的支持和保护。”
此次案件不仅是一起民事纠纷,更是一次关于“见义勇为”法律保护的实务案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因见义勇为行为受伤,造成民事损害的,应当由受救助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见义勇为”指在公共场所或者社会生活中,出于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关切,在紧急情况下主动采取救助行动的行为。
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保护,旨在鼓励更多的人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全。
而类似的见义勇为案件在国内外并不鲜见,每一次事件的发生,都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与思考。
早在2019年,北京地铁上,李先生在地铁即将脱轨前,奋力拉住即将摔出的乘客,自己却因此受伤。事后,李先生不仅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还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获得了相关赔偿。
这一事件与柴先生的经历颇为相似,都是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却因此承担了身体和经济上的代价。
柴先生的故事不仅是一个感人的救助事件,更是对社会道德与法律体系的一次重要检验。
希望通过这样的事件,我们能够更加重视和完善见义勇为的相关制度,让好人不仅在精神上得到认可,更在现实中得到切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