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公司裁员了两位40多岁的大姐,说2万元的年终奖不给了。 2位大姐很不服气,找到人事经理说,她们好歹也干到了11月份,还有一个多月就到年底了 ,凭什么没有年终奖,给一部分也行啊! 可是人事经理摇头说,年终奖是员工工作满一年才有的奖励,只要不满一年就没有,没有给一部分的先例。 2位大姐找到老板,可老板也丝毫不讲情面,说这是公司的规定,必须要遵守,他爱莫能助。 2位大姐都是公司的后勤人员,每个月工资只有3800,年终奖对她们来说非常重要,见公司这个态度,非常的气愤,马上在公司的5个群里发牢骚,痛斥老板没有人情味儿。 公司的同事们听说此事后有两种意见,有人说所谓年终奖,就是应该做满一年才有,2位大姐有些无理取闹。 有人说,2位大姐是工作了10来年的老员工,快到年底把人家裁掉,年终奖还一分不给,老板格局小了,这件事会降低员工们对公司的印象分。 大家对这件事情怎么看呢? 还有,2位大姐声称要去仲裁,但听说年终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完全由公司自行决定,大家觉得在这种情况下,2位大姐还有必要去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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