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做一个向钱看的律师,还是做一个有良心、有正义感的律师? 我想每位律师都有自己的答案。
之前辩护的一个刑事案件,效果非常好。 最后一次会见的时候,他不停地在感谢我为他做出的努力,他激动地告诉我:“张律师,看守所的舍房里,一直都有人说请律师根本没有用。可是,我从来没有帮过腔,因为我知道你们在我的案子里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你们帮我争取到了如今这样的刑期。真的非常感谢你们,以后等我出来了,我还想找你们吃饭喝酒呢,到时候应该不会嫌弃我吧。” 他扭捏地笑了笑。 我想,当事人出来之后,还会找辩护律师吃饭喝酒,这应该就是对刑事律师最高认可了吧。
我也知道有些律师特别嫌麻烦,明明有巨大争议的案件,巴不得一个小时就把庭审开完,像办流水线一样赶快投身精力去办下一个案件。 那为什么我愿意牺牲我的休息时间,一次又一次的加班写材料,一遍又一遍的召集我的律师团队,集中火力研讨案件。 我希望把时间用到办案的路上,用在法律的文书上,用到法庭之上,只有这样做,才能为我的当事人洗脱冤屈。 我相信真理是越辩越明的,光明终将驱散黑暗。
钱固然重要,大家都是人,都有物质追求。 但是做一位合格称职的刑事律师,有太多太多的东西都比钱重要,该放弃的一定要放弃, 所以我宁愿做一位有正义感、有良心的律师,坚定自己,勿忘初心。 加油吧,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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