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人员殴打小学生后被撤职,网友反而说打得好,不应该撤职,原因就这3点:
1、被民警打的马某是个恶霸,仗着自己六年级了,多次殴打同校的3名三年级学生,以大欺小。
2、民警去处理时,正登记核实情况,安慰被打孩子的家长。这个霸凌者马某,却直接自行离开了,一点歉意也没有,在警察面前一点也不怕。
3、在网友看来,这种霸凌又目中无人的行为就该被教训一下,民警当时可能也是一时气愤,想让他知道不能这么肆意妄为,出发点是为了制止他继续作恶,让他知道被别人打是多么的痛。所以没必要因为这就撤了职。
这事儿,我是真觉得挺矛盾的。马某某欺负低年级同学,还敢跑,确实该被教训,副所长那可能也是一时气愤想惩戒他,要是因为这就把人撤职了,以后霸凌的孩子不得更无法无天了,那谁还敢去保护被欺负的娃呢? 但执法者就该依法办事,动手打人不管咋说都不对,要是都这样以暴制暴,那社会还不乱套了呀,确实得严肃处理给大家一个说法。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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