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仅仅是滥用职权犯罪吗? 这两天人们对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的那起涉案警务人员“私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意图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的案件给予了足够的关注,但是读完通报怎么都感觉到存在问题。 争议的关键在于这俩个警察如果是组织派他们去抓人的,何来的滥用职权?组织上没有派他们去抓人又哪来的职权呢?这个自相矛盾,何解?
这仅仅是滥用职权犯罪吗? 这两天人们对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的那起涉案警务人员“私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意图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的案件给予了足够的关注,但是读完通报怎么都感觉到存在问题。 争议的关键在于这俩个警察如果是组织派他们去抓人的,何来的滥用职权?组织上没有派他们去抓人又哪来的职权呢?这个自相矛盾,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