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有人把网购退货当成“致富手段”吗?“00 后”小雅就这么干了。
小雅一次退货少退商品却获全额退款后,竟动起歪脑筋。她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退空包或赠品来非法牟利。剩下的商品还卖给回收商二次获利。为躲平台监管,她频繁注销、注册账号作案。短短 5 个月,用自己或他人账号买手机、电脑等多种物品,虚假退货骗平台退款达 13 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小雅构成诈骗罪。不过她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单位损失这些情节。最终小雅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还得交罚金八千元,作案手机也被没收。
有网友说:“平台的疏忽成了她犯罪的导火索,可这就能成为理由?”这事儿值得我们深思,网络购物的便利不应成为不法分子的温床。我们该如何避免这种情况?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