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的孔女士醉酒后,在路边花圃处呕吐及站立不稳多次摔倒,男伴见状上前搀扶孔女士。这一幕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拍摄了下来,接着打上马赛克发布到网上造谣。
纵观整起事件重点,媒体没有错,笔者也没有错,但视频打码加上造谣者有意的言语却令人浮想联翩。
造谣者虽然成功抓住了人们的猎奇心理,获得了一定的流量,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蓄意造谣他人情节严重的,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造谣的内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将会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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