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一个观点:这种角度的钻撞,相对速度56kph,也就是基本会出现在需要变道超车或绕行条件,也就是说
1、变道超车,卡车以80的时速跑,乘用车以136kph的时速超;或者卡车以60的时速拍,乘用车用接近120的时速超?
2、绕行,卡车可能驻车或较低速度前行,此时乘用车相当于以60左右的时速绕行
所以这两种情况下有多少司机会这么做?对于老司机而言选择这么操作的应该会更好吧?
当然,万一真的出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可能优先需要解决的是卡车尾部防撞设计了,或者会不会因此让GB 11551-2014再改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