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11月1日起,存量房贷可以调整加点值和重定价日了,很多房奴开始欢欣鼓舞了,认为可以提前降低房贷利率了,其实,这种理解是片面的。为此,我专门咨询了银行经理,现将其观点转述如下: 1.加点值是以今年国内三季度的全国房贷平均利率和5年期及以上LPR的差值再加上30基点而得到的一个数值。按房贷平均利率3.33%及5年期LPR3.85%计,其差值为-0.52%,再加30个基点得到-0.22的一个数值。如果你的加点值小于这个数,就没必要申请了。假如申请成功,反而你的房贷利率又涨了,得不偿失。只有加点值大于-0.22的,才有必要去申请。 2.重定价日的调整期大多为一年,如果你的重定价日为每年的1月1日,那么之前LPR下调了,你肯定不能及时享受到房贷利率的下调。所以,这次国家给了你充分的调整空间,你可以设定3个月,6个月,9个月或1年,一旦LPR下降,设定周期越短,越能及时享受到LPR下调带来的实惠。但是,一旦lpr上调,你调整周期越短,反而越早承受利息的上涨,所以,重定价日是一把双刃剑,就看你如何选了。 好了,就给大家说到这,有问题可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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