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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女子骑电车下班,途中突然窜出一名辅警,并伸手挡在女子车前。女子反应及时紧急

新疆,女子骑电车下班,途中突然窜出一名辅警,并伸手挡在女子车前。女子反应及时紧急刹车,结果却失去平衡导致右脚拇指骨折。事后,女子向交警队讨要说法,认为辅警没有执法权,拦截车辆是违规操作。协商未果后,女子又将交警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交警队的行为违法,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5.3万余元。交警队却辩称:是她自己过于紧张摔倒的!案子耗时1年,法院这么判了!   2021年7月15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当天傍晚6点半左右,32岁的朱婷骑着电动自行车从公司下班回家。 夏日的阳光依旧炙热,朱婷为了透气舒适,没有戴头盔。 她沿着熟悉的路线行驶,心里盘算着回家后的安排。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突然从路边窜出,朝着朱婷的方向大步跨来。 那是一名身着制服的辅警陈亮,他伸出手臂,试图拦停朱婷的电动车。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让朱婷惊慌失措,她本能地猛踩刹车,想要避开眼前的阻碍。 然而,由于速度过快,刹车过猛,朱婷失去了平衡,连人带车重重地摔倒在地。   剧烈的疼痛瞬间传遍全身,朱婷躺在地上,右脚传来钻心的痛楚。 路人和辅警陈亮赶紧上前查看情况,并拨打了急救电话。 救护车很快赶到,将朱婷送往附近的医院。 经过检查,医生诊断朱婷右脚拇指骨折,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治疗。   手术后的朱婷躺在病床上,心中充满了愤怒和委屈。 她认为,如果不是辅警突然拦车,自己就不会受伤。 更让她气愤的是,辅警作为协助警察工作的人员,是否有权直接拦截行驶中的车辆? 带着这些疑问,朱婷决定向交警队讨个说法。   然而,当朱婷找到交警队时,得到的回应却让她更加失望。   交警队的负责人表示,辅警陈亮的行为是正常执法,目的是纠正朱婷不戴头盔的违规行为。 他们认为,朱婷摔倒的原因是自身操作不当,与辅警的拦截行为无关。   这样的回应无疑是在朱婷的伤口上撒盐。   她觉得自己不仅身体受到了伤害,权益也遭到了漠视。 经过深思熟虑,朱婷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平。 她聘请了律师,将交警队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交警队的行为违法,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3万余元。   案件正式立案后,双方的争辩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辅警是否有权拦截行驶中的车辆,以及朱婷摔倒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朱婷的律师强调,辅警没有独立执法权,突然拦车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而交警队则坚持认为,辅警的行为是正当履职,朱婷因紧张而摔倒应该自行承担责任。   随着庭审的深入,案件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许多人开始讨论辅警的执法权限问题,以及强制佩戴头盔政策的合理性。 有人支持交警队的观点,认为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也有人同情朱婷,觉得执法方式过于粗暴,忽视了群众的安全。   案件审理持续了整整一年之久。 在这期间,朱婷的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   骨折虽然痊愈,但她还是时常感到疼痛,无法像以前那样正常工作。 精神上的压力也让她难以入眠,常常因为案件的进展而焦虑不安。   终于,在2022年7月,法院作出了判决。   出乎很多人意料的是,法院部分支持了朱婷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指出,虽然辅警陈亮的拦车行为属于协助交警执法,但其突然出现在车辆行驶路线上的方式欠妥,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 同时,朱婷未佩戴安全头盔也是导致伤害加重的原因之一。   基于以上认定,法院判决交警队承担60%的赔偿责任,朱婷自行承担40%的责任。 最终,交警队需向朱婷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2万元。   这个判决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支持者认为,这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既肯定了执法的必要性,又指出了执法方式的不当之处。 批评者则担心这可能会影响今后的交通执法工作,让一些违规者有恃无恐。   无论如何,这个案件都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它提醒我们,在追求交通安全的同时,也要注意执法方式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对于辅警制度,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其权限和职责,避免类似争议再次发生。 而对于广大市民来说,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意识,才是确保自身安全的根本之道。   这起始于一个平凡夏日的交通事故,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关乎公民权利、执法规范和社会治理的深刻讨论。 它的影响或许会持续很久,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着更加公平、安全、文明的方向前进。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和“点赞”,方便您下次看到更加精彩的内容,祝您生活愉快,感谢支持。#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