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小偷偷摩托车被发现,慌不择路摔残,起诉车主赔偿34万!法院一审判决车主赔偿 11万!车主不服气:“一个小偷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受伤,竟然还能向受害者索赔?这是否意味着“坏人”能从自己的违法行为中获益?”而二审判决亮了! 2017年4月,湖南岳阳的许先生正在家里照顾着孩子,享受着难得的家庭时光,突然,一阵急促的呼喊打破了这份宁静,他的父亲在院子里大声喊道:“摩托车被偷了!” 许先生立刻冲到窗边,只见一个身影骑着他的摩托车飞驰而去。没有丝毫犹豫,他迅速找到车钥匙,跳上自己的车,紧随其后,还不忘让父亲赶紧去警局报案。 小偷心里非常慌张,他知道自己一旦被追上,就无处可逃了。于是他拼命地加速,试图摆脱许先生的追赶。许先生紧追不舍,在后面大声喊道:“你赶紧停下,把车还我!”小偷符某根本不理会,继续猛踩油门,试图逃离。 符某在逃离过程中突然发现摩托车的油量告急,迫不得已决定绕小路去附近的加油站。许先生紧随其后,再次喊他停车,但他依然不听。 就在这时,符某因为速度过快在一个拐弯处,来不及刹车紧急制动,而紧追不舍的许先生也来不及做出反应,两辆车在拐弯处撞在了一起,发出了巨大的撞击声。 小偷符某偷的这辆摩托车是许先生新买的。每当他感到生活有些单调时,他就会跨上这辆摩托,随着引擎的轰鸣驰骋在乡间小路上。 这一举动恰巧被符某看见,他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被许先生那辆闪亮的摩托车所吸引。他羡慕许先生骑着摩托时那股子潇洒劲儿,心里的嫉妒像野草一样疯长。可即使是最普通的摩托车,也得要好几千元,这笔钱对他来说是遥不可及的。 符某的嫉妒心驱使他做出了一个鲁莽的决定:既然自己买不起,那就“借”一辆来过过瘾。他开始留意许先生的一举一动,伺机窃取摩托车。但那辆摩托车上有许先生一家辛苦工作攒下的家庭储蓄,还有父亲的一些重要证件,看到摩托车被偷的他怎会不心急,没想到悲剧就这样酿成了。 两车撞在一起后,一股猛烈的冲击力向符某袭来。下一秒,他感到自己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猛地推了一把,身子直挺挺地飞了出去。符某在空中翻滚,然后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他感到一阵剧痛,然后是一片黑暗。 当他再次醒来时,身体一侧已经失去了知觉,医生告诉他,这次撞击导致他半身不遂,他将终身残疾。符某的心中充满了不甘和怨恨:自己只是一时冲动偷了一辆车,怎么就会落得如此下场? 符某不仅没有反省自己的行为,反而将许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34万元的医药费,理由就是因为许先生紧追不舍才导致了自己半身不遂。 许先生在法庭上气愤地反驳:“明明是你偷了我的车,我是情急之下才......” 符某厚着脸皮说:“反正我受伤就是你追我的责任。” 一审法院从交通事故的角度出发,判定许先生是主要责任人,需要赔偿符某近12万元。这个判决让许先生感到非常委屈,他是在保护自己的财产,却要为此付出代价,然而,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 许先生和保险公司再次上诉,他们认为符某作为盗窃者,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二审中,法院认为许先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他追赶并试图让符某停下来,是为了制止犯罪、追回财物,因此他不需要向符某支付任何赔偿费用,保险公司也无需支付抢救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的判决,驳回了符某的所有请求,符某需要负全责。 许先生终于松了一口气,他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尽管世界并不完美,但正义终究会到来。他的生活经历了一场风波,但他的坚持和勇气,以及法律的公正,保护了他和他的家庭不受伤害。即使在面对不公和挑战时,我们也应该坚持正义,相信法律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