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女子不听劝告,执意要横穿高速公路,结果引发事故,不幸身亡。事后,女子家属从肇事车辆方获赔了40%,但他们觉得还不够,认为高速公路公司也有责任,又将高速公路公司告上法院,索赔43万余元,法院这样判了! 2022年8月,一场悲剧在广西的高速公路上悄然酝酿,这条高速公路连接着城市与乡村,来往车辆川流不息,每日承载着无数车辆的高速运行。 行人禁入,这条法律与常识的双重底线时刻保护着行人的生命,可这条线,陈静没有遵守,她选择了一条危险的捷径,用自己的方式去尝试一次时间的“冒险”,最终将自己置于了极高的风险之中,也将一场争议带到了人们眼前。 陈静走出家门,准备前往镇上办事,为了节省时间,她没有选择平日绕行的小道,而是径直朝着高速公路隧道口走去。 站在隧道口前,她也许已意识到这条路并不安全,但还是义无反顾地踏上了这条高速公路的沥青路面。 尽管法律早有规定,禁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但陈静似乎认为,只要小心翼翼,也许能够顺利通过,可她的这一选择也带来了致命的后果。 在她步行的过程中,高速公路的巡查人员发现了她,及时上前进行了劝离,陈静随后短暂地离开了高速公路护栏外,这似乎是她对安全的一次短暂妥协。 就在巡查员离开后,陈静再次翻过护栏走上了高速,这个决定使她暴露在了无数疾驰而来的车辆面前,而她的冒险行为也注定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不久后,一辆高速行驶的轿车疾驰而来,司机周磊(化名)在进入隧道的一瞬间发现了陈静,但已经来不及紧急刹车,他的车辆直接与陈静相撞,剧烈的碰撞令她当场倒地,120急救赶到后,宣布陈静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迅速展开调查,根据当时的事故痕迹、监控记录和车辆刹车痕迹,进行了责任认定。 认定结果表明,陈静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占事故责任的60%,周磊则负次要责任,占比40%。 周磊方通过法院赔付了相应比例的赔偿金,家属获得了40%的赔偿款项,可陈静的家属并不满足于此,在获得部分赔偿后,家属将高速公路公司告上法庭,提出高达43万余元的赔偿请求,理由是高速公路公司未能尽到安全管理和劝阻义务,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陈静的家属在诉讼中指出,高速公路管理方在事件中存在重大疏忽,公司未及时发现行人或进行强有力的警告和驱离,才导致了陈静的再次进入,进而引发了这起事故。 面对家属的诉求,公司坚称自己无须承担责任,他们指出,法律已明确禁止行人上高速,这是基本安全常识,在管理上,他们已尽到职责:护栏和警示标志在高速沿途设置齐全,巡查人员已及时对陈静进行过劝离。 至于摄像头,他们解释,监控设施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的安全监控,而非行人活动的管理。 法院查明,高速公路公司确已设置护栏、警示标志,并安排了巡查人员,在发现陈静后也曾进行劝离和驱逐,法院最终判定,高速公路公司并未违反管理责任,驳回了陈静家属的诉讼请求。 这件事警示人们,遵守法律不仅是社会的准则,更是保护生命的根,每个人在追求便捷与效率的同时,生命和安全始终应被置于最优先的位置。 这条高速公路的沥青上,承载的不只是车辆的高速驰骋,也铭刻着人们对法律与责任的理解。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 2023-12-11 《广西梧州,女子不听劝告,执意要横穿高速公路,结果引发事故,不幸身亡。事后,女子家属从肇事车辆方获赔了40%,但他们觉得还不够,认为高速公路公司也有责任,又将高速公路公司告上法院,索赔43万余元,法院这样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