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议员黄绍庭遭羁押却放弃抗告 攀上救命索“认罪缴钱拼缓刑” 国民党高雄市议员黄绍庭涉诈领助理费案,抢在检调上门搜索前一刻搭机出境,3天后返台遭逮捕收押,直到上周五(11日)抗告期限届满,均未针对羁押禁见裁定提起抗告。 对照他在审理庭上改口部分认罪等作为,法界研判黄绍庭与律师已决定采取“认罪缴钱拼缓刑”的诉讼策略,这也是历来民意代表涉贪助理费案公认的救命索。 身兼国民党中常委的高雄市议员黄绍庭,涉嫌在两届议员任内利用人头诈领助理费,检调上月26日发动大规模搜索约谈,但黄绍庭竟早一步搭机前往厦门,一度被怀疑畏罪潜逃,引发轩然大波。 雄检承办检察官许怡萍则是按兵不动,指挥台南市调处调查官持续联系并掌握他的行踪,于黄29日返台入境时在机场拘提到案,连夜侦讯后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据了解,黄绍庭返台后在调查局接受询问,甚至深夜被移送高雄地检署复讯时,对案情的说法都如同他跨海录制发布的视频亦即“一切合法”,许多关键问题则是以“不清楚、不记得、没印象”搪塞。 直到30日下午高雄地院召开羁押庭时,他才突然态度大转变,改口承认利用人头申报公费助理、低薪高报,及将钱按月汇入妻子银行帐户支付服务处水电费等犯行,但因其妻小长期定居美国、检方另有案情待清查,黄绍庭仍被法院以有串证逃亡之虞裁准羁押禁见。 由于直到上周五抗告期限届满,黄绍庭均未针对羁押提起抗告,再加上他侦查中认罪的举动,外界研判黄自知法网难逃,诉讼策略已大致成形。 据了解,返台被捕当天,黄绍庭一口气请了李茂增、杜承翰与欧阳珮3个律师陪同侦讯,其中李茂增曾任雄检黑金、缉毒专组检察官,与本案承办检察官许怡萍都是法训所四十五期结业,具有侦办贪污案件的丰富经历,10年前转任律师后,也长期担任高雄市议会法律顾问,因此被外界认为是黄绍庭诉讼策略转变的“操盘手”。 法界人士指出,民代诈领助理费只要被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侦办起诉,刑度都是7年起跳,近年更有多人被重判10年以上。 以高雄市议会为例,就有与黄绍庭同为国民党籍的前高雄市议长曾丽燕、前高雄市议员陈粹銮,前者一审重判12年,后者二审重判10年5月,两人的共同点都是诈领时间长、金额高,且从检方侦查到法院审理,一路否认犯罪到底。 最近的例子则是已停职的新竹市长高虹安,她被控担任立委期间诈领助理费11万元,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罪证明确,但高同样否认犯罪,纵使金额不高,一审仍被判7年4月。 许多资深法官与检察官都认为,对涉案民代来说,目前实务上对于罪证确凿的助理费案最佳解方,就是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用表现良好的犯后态度取信法官。黄绍庭在紧要关头决定认罪不抗告,对他来说应是现阶段“最聪明”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