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女子和情人去酒店开房,丈夫察觉妻子描眉画眼的有猫腻,就偷偷跟踪到酒店,丈夫冲进房间时,二人全身赤裸,丈夫用膝盖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丈夫暴怒,将情人一顿拳打脚踢,女子情人主动提出补偿男子25200元私了。不曾想,1个月后,对方竟说男子敲诈勒索,并处罚金5000元,男子不服,提起上诉,高院给出不同看法。
(案件来源:潇湘晨报)
徐凯峰发现妻子董飞变了,以前妻子总是把心思放在自己和孩子身上。
可是最近妻子对他们父女漠不关心,并且以前很少打扮自己,如今,对着镜子化妆能画一个多小时。
并且频繁买衣服和化妆品,每次出门都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还喷上了香水。这让徐凯峰心里很不安。
这不,送孩子去个补习班,还穿个高跟鞋,画个精致的妆,在镜子前面照个半天才出门。
徐凯峰鬼使神差的决定跟踪妻子,可是,好奇心害死猫。
妻子把女儿送到了20楼的培训机构,之后,没有出来,二是乘坐电梯去了20楼的一家酒店,并进了一个房间。
徐凯峰心脏剧烈的跳动,他不愿意相信妻子背叛了他,他此时可以选择回去,装作什么没发生过,继续和妻子过日子。
但是,他知道,从妻子进入酒店房间那一刻,就再也回不去了,他必须查明真相。
于是,他来到前台,想方设法在服务员那骗取了房卡,当他再次来到妻子所进房间门口时,他深呼了一下,打开了房间门。
当房间门被打开那一刻,眼前的一幕,让他血液倒流,只见妻和情人张涛全身赤裸的在床上。
他用膝盖想都知道他们做过什么,好在,他没有被气愤冲昏头脑,赶紧拿出手机,对着床上惊慌失措的两人拍照。他要留下证据,绝不能轻易放过两人。
待两人反应过来以后,用被子遮挡身体,徐凯峰早已拍下了关键性的证据。
徐凯峰拍完照后,上来就对张涛一顿拳打脚踢。
完事后,他又打了董飞一巴掌,张涛见徐凯峰打了董飞,赶紧上演英雄救美,你要打就打我吧,不要打她。
徐凯峰更加生气了,上来就开始第二波拳脚相加,张涛赶紧求饶:我错了、我错了,我愿意经济补偿你。
徐凯峰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想着,和妻子也就这样了,日子是没法过下去了,如果能拿到一笔钱,给孩子读书用也是好的。
于是,他提出要6万元,张涛说:打死我也拿不出那么钱。徐凯峰见张涛是真拿不出来,最后要3万,并说一分钱也不能少了。
最终,张涛还是讨价还价,只给给徐凯峰25000元的赔偿,并分3次给转给徐凯峰。
徐凯峰拿到钱会,也算讲武德,没再动手,顺走桌子上的200块钱,只给张涛留100元车费,然后离开了宾馆,本以为此事就此了结。
然而,最毒妇人心,董飞串通张涛,告徐凯峰敲诈勒索,这样孩子的抚养权徐凯峰就没资格和她争了,法院绝不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违法的父亲。
于是,张涛一纸诉状将徐凯峰告到法庭。
一审法院认定徐凯峰敲诈勒索25200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徐凯峰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市中院经过审理,维持了一审的判决。
徐凯峰咽不下这口气,他想不通,妻子出轨了,他落得个敲诈勒索的下场,妻子带着自己的孩子和情人双宿双飞了,天理何在?于是,他又下向省高院提起再审。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董飞的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也伤害了徐凯峰。
《民法典》第8条明文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董飞在婚内,不恪守妇道,背着丈夫与张涛发展成情人关系,违背了夫妻忠实的原则,事后,为了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又串通张涛,将徐凯峰告上法庭,可见,最毒妇人心,她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必将受到谴责。
2、张涛出尔反尔,事后告徐凯峰敲诈勒索,违背了恪守承诺的原则。
《民法典》第7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事发时,明明是张涛主动提出给徐凯峰补偿私料。事后,觉得自被打了,憋屈,还损失了25000元,又想拿回来,再加上董飞的出谋划策,最终将徐凯峰告上法庭,其行为乃小人行径,法律不应该让这种人得逞。
3、高院还徐凯峰公道。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高院认为,张涛与董飞发生不正当关系,存在重大过错,不仅伤害了徐凯峰,也违背公序良俗。
另外徐凯峰愤怒之下,拳打脚踢二人系激情宣泄行为。
并非徐凯峰主动要赔偿,是张涛为了弥补过错,主动提出私了,徐凯峰并非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终,高院判决徐凯峰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