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对父母不闻不问法院判处遗弃罪丧失继承权! 上海一男子20多岁的时候,因与父母的矛盾而离家出走,直到母亲死亡,父亲死亡,均未露面,玩失踪。甚至连叔叔安葬父亲时都不予理睬。紧接着却又想将父母遗产财物继承过来,被叔叔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对父母不闻不问已构成遗弃罪,丧失继承权。二审维持原判! 究竟是什么仇什么怨啊?父母把你生下来养大到20岁,即便是再大的恩怨和矛盾,到了这30多年,应该也化解的差不多了。即便是对父母的行为还不能原谅,但最起码法律要求的赡养义务是要尽的。不想和父母有过多的来往,该给的钱是要给的,父母生病死亡这些事情,自己作为儿子都应该出面,责任是责任,需要承担的!情绪价值你不想给可以不给。应该也是当父亲的人,自己这样做,给下一代树立一个什么榜样? 有些人经常说父母不对,怨恨父母,可是往往他们长大了,就变成了跟父母一样的人了,不是吗?想要将这种代际之间的恩怨断绝,只能靠自己身体力行,以前自己是孩子,没能力没办法,但自己已经成人了,甚至都50岁了,经过了人生的大半,却还没有走出这个怪圈。怪谁呢?怪死去的父母吗?自己不去和解,不将这个缺口圈补上,指望年老的父母来补,不觉得有点过分孩子气了吗?可悲又可怜,自己永远没有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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