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男子家中进了贼,他当场就把小偷按倒在地控制住,并让家人报警。谁知,这小偷竟然患有心脏病,在被控制过程中心脏病发作,最终抢救无效死亡。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名见义勇为的男子随后被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小偷家属还向他索赔81万元!法院会如何判决? 广西桂林。老陈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过失杀人”的罪名站在法庭上。而这一切,都源于一年前那个惊魂的夜晚。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咱们接着往下聊~ 老陈一家经营着一家食材店,每天起早贪黑,生活虽然辛苦,但也算过得踏实。那天,老陈一家因为要准备第二天的食材,比平时提前回了家。就在老陈往仓库卸货的时候,突然感觉内急,便径直走向卫生间。 谁知,卫生间里竟然藏着一个陌生男人! 老陈顿时警觉起来,厉声质问对方是谁,为何出现在自己家中。男人支支吾吾,眼神躲闪,只说是来借厕所的。 老陈当然不信这套说辞,他一眼就看出对方形迹可疑,八成是小偷!他一边让儿子小陈赶紧报警,一边冲上去控制住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名叫黄某,眼见事情败露,便开始拼命挣扎,想要逃跑。情急之下,老陈父子合力将黄某压倒在地,等待警察到来。 然而,谁也没想到,这竟成了悲剧的开端。 在被控制的过程中,黄某声称自己身体不舒服,呼吸困难。但老陈担心他会趁机逃跑,并没有放松警惕。直到警察赶到现场,发现黄某已经昏迷不醒,才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 可惜,一切都太晚了。医生赶到后,确认黄某已经死亡,死因为心脏病突发。 消息传来,老陈一家顿时如遭雷击。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原本只是抓个小偷,竟然闹出了人命! 而更让他们难以接受的是,黄某的家属竟然将他们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81万元! 老陈百口莫辩,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明明是抓贼,怎么就成了杀人凶手?难道就因为小偷死了,自己就要背负巨额赔偿,甚至还要坐牢吗? 一时间,这起案件在当地引发了巨大的争议,人们议论纷纷,各执一词。 有人认为,老陈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毕竟他是在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而且也没有故意伤害黄某的意图。 也有人认为,老陈在明知黄某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然没有及时松手,最终导致其死亡,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那么,这起案件究竟该如何定性?老陈的行为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过失致人死亡?法院最终又会如何判决呢? 在本案中,黄某入室盗窃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老陈财产安全的侵害,因此老陈有权采取措施进行制止。 但问题在于,老陈在制止黄某的过程中,是否超过了必要限度,从而构成了防卫过当呢? 从案件的细节来看,老陈在控制住黄某后,并没有对其进行殴打等过激行为,只是将其压在地上,等待警察的到来。 而黄某的死亡原因是心脏病突发,并非老陈直接造成的。 此外,黄某在被控制的过程中,虽然声称自己身体不适,但并没有明确告知老陈自己患有心脏病。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老陈的行为并不构成防卫过当,也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最终,当地检察院经过仔细审查后,认为老陈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决定撤销对他的起诉。 而法院也驳回了黄某家属的赔偿请求,认定老陈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也体现了司法对正当防卫权利的保护。 然而,这起案件也引发了我们对“谁死谁有理”这一社会现象的思考。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说法: “不管怎么说,人都死了,总要有人负责吧?” “死者为大,家属索赔也是人之常情。” 诚然,任何生命的逝去都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同情弱者,就忽视了对事实真相的探寻,更不能用道德绑架来代替法律的公正裁决。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不能让“谁死谁有理”的错误观念,成为践踏法律尊严的借口。 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该保持冷静,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制止不法侵害,并及时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 同时,我们也要加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成为“谁死谁有理”的受害者。 原文刊载于秦州融媒2022-07-04关于“广西男子抓贼时致贼发病身亡,家属索赔81万,法院判决还社会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