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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房,怎么生孩子?”湖北一男子,婚后,妻子拒绝和他同房。男子无奈,找丈母娘从

“不同房,怎么生孩子?”湖北一男子,婚后,妻子拒绝和他同房。男子无奈,找丈母娘从中协调,可妻子依旧拒绝。男子觉得,这样下去可不行,他还想要孩子呢。于是男子提出离婚,并要求妻子返还15万彩礼和价值5万块的“三金”,法院这样判了! 李强,是一个28岁的年轻有为的工程师,在一次公司聚会上邂逅了24岁的王芳。 王芳是公司新来的会计,清秀的长相和温婉的性格很快吸引了李强的注意。 两人相谈甚欢,仿佛找到了彼此的知音。短短几个月的相处,李强便认定王芳就是自己要共度一生的人。在热恋的冲动下,李强向王芳求婚,并得到了对方的欣然应允。 婚礼前,按照当地习俗,李强需要给王芳家一笔彩礼。王芳的父母开口要价20万元,这个数字让李强感到压力巨大。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双方商定15万元彩礼,外加价值5万元的"三金"(金戒指、金项链、金手镯)。 为了凑齐这笔钱,李强不得不向亲朋好友借债,甚至动用了多年的积蓄。 他心想,只要能娶到心爱的人,这些付出都是值得的。 然而,这笔彩礼却成为日后纠纷的导火索。 王芳的父母将彩礼视为女儿的"保障",而李强则认为这是为了表达诚意的一次性支出。这种认知的差异,为日后的矛盾埋下了伏笔。 婚礼如期举行,宾客如云,一切看似完美。然而,新婚的甜蜜期还未结束,由于工作调动,李强不得不前往另一个城市工作,这意味着新婚夫妻要开始异地生活。 起初,两人每周都会通电话、视频聊天,但随着时间推移,联系逐渐变少。 王芳开始感到孤独和不安。她期待的婚后生活是与丈夫朝夕相处,而不是这种聚少离多的状态。 李强则全身心投入工作,希望尽快在事业上有所成就,为家庭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就这样,两人的心慢慢地离得越来越远。 婚后近两年,李强和王芳聚少离多,共同生活的时间屈指可数。每次李强回来,王芳总是表现得冷淡疏离。李强多次尝试沟通,希望能改善夫妻关系,但王芳始终保持着距离。 更让李强感到困惑和受伤的是,王芳拒绝与他同房,也不愿履行作为妻子的义务。每当李强提出这个话题,王芳就会借故回避或直接拒绝。 李强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了解这个与自己共结连理的女人。他回想起求婚时王芳眼中的犹豫,开始怀疑这段婚姻的真实性。 看到儿子婚姻出现问题,李强的父母坐不住了。他们多次找王芳谈心,希望能了解问题所在,帮助年轻人化解矛盾。然而,王芳总是以工作忙为由推脱,避而不见。 无奈之下,李强甚至请来了王芳的父母,希望能通过长辈的调解来改善关系。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王芳的父母对女儿的行为似乎并不意外,只是含糊其辞地表示"年轻人的事让他们自己解决"。 这种态度让李强更加困惑和失望。他开始怀疑,这个家庭是否从一开始就另有打算。 经过多次无果的沟通和调解,李强心灰意冷,最终提出了离婚。他认为,与其维持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不如干脆结束,给彼此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然而,当李强提出要求返还5万元"三金"首饰和15万元彩礼及利息时,事情变得更加复杂。王芳及其家人坚决反对,认为彩礼是"女方应得的",不应返还。 双方就彩礼问题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局。李强感到愤怒和被欺骗,而王芳则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他聘请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返还彩礼和"三金"。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李强的律师强调,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且双方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彩礼应当返还。而"三金"作为附条件赠与,在婚姻关系解除的情况下,也应当返还。 王芳方面则辩称,彩礼是婚姻的必要组成部分,不应返还。她的律师还提出,王芳在婚姻期间付出了时间和精力,理应得到补偿。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和社会影响,法院决定先进行调解。然而,经过多次调解,双方仍然无法就彩礼返还问题达成一致。 经过慎重考虑,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支持李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同时判决王芳返还10万元彩礼和全部价值5万元的"三金"。 法院的判决理由如下: 婚姻存续时间较短,双方未实际共同生活,不符合设立彩礼的初衷。 "三金"属于附条件赠与,在婚姻关系解除的情况下应当返还。 考虑到王芳在婚姻中也有一定付出,因此不支持全额返还彩礼的请求。 这起案件迅速在社交媒体上传播开来,引发了人们对现代婚姻、彩礼文化的热烈讨论。 有人认为,高额彩礼加重了年轻人的经济负担,不利于社会和谐。也有人指出,彩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更多的人则呼吁,在婚姻中,感情才是最重要的。过分看重物质条件,忽视感情培养,最终只会导致婚姻的失败。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星视频——妻子拒同居同房丈夫索还15万彩礼,法院:退10万元和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