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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浙江衢州,男子花10000块买下一座老宅。7年后,他扒房子,却在屋顶横

2008年浙江衢州,男子花10000块买下一座老宅。7年后,他扒房子,却在屋顶横梁上发现128块银元,原房主听说后,要求分走64块,男子给他14块,原房主大怒,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剩下114块。男子反诉,要求对方返还14块。村委却说银元应该给村委,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信息来源:环球网,2015-05-18,《浙江老屋挖出128枚“袁大头”或将充公》   2015年1月的一个寒冷清晨,詹明华看着年代已久的老宅,决定将其拆除重新建一个稳固的房子。当工人们小心翼翼地拆解屋顶横梁时,一根不起眼的铁管突然掉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响声。   詹明华皱着眉头,好奇地拾起铁管。他的手微微颤抖,缓缓打开管子,顿时惊呆了,里面竟然装满了银光闪闪的银元!他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得老大,半天说不出话来。   经过仔细清点,这批意外之财共有128枚银元,包括大头银元和小头银元。詹明华的脸上洋溢着难以掩饰的喜悦,他兴奋地搓着手,眼中闪烁着贪婪的光芒。   詹明华获得这个意外之财的消息如同长了翅膀,村子很快就传遍了。2015年1月底的一个傍晚,原房主汪明友的妻子气势汹汹地闯入詹明华家,大声嚷嚷着要分一半银元。   詹明华脸色阴沉,眉头紧锁,但还是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试图安抚对方。经过汪明友夫妇的每天闹,詹明华不情愿地从口袋里掏出14枚银元,递给汪明友的妻子。   然而这并未解决问题。2015年4月下旬,汪明友夫妇再次找上门来,要求詹明华返还剩余的114枚银元。他们的态度变得更加强硬,声称这些银元应该属于他们,因为是在他们家的老宅中发现的。   詹明华坚决拒绝了他们的要求。他认为,既然房子是他买的,里面发现的东西就应该归他所有。而且他已经看在是邻居的份上给了对方14枚银元,没有理由再给更多。   汪明友夫妇不依不饶,开始频繁骚扰詹明华,有时甚至整天赖在他家不走,造成了极大的困扰。这种纠缠持续了将近三个月,严重影响了詹明华的正常生活。   眼看协商无果,汪明友一纸诉状将詹明华告上法庭。詹明华得知后,也提出反诉,要求汪明友夫妇归还此前给予的14枚银元。   就在双方剑拔弩张之际,田畈村村委会也掺和了进来。2015年5月初,村委会主任带着几名委员,神色严肃地来到詹明华家。村委会声称,老宅原主人汪观金晚年是由村里照顾的,因此这批银元应该归村集体所有。詹明华听后,脸色铁青,双拳紧握,强忍着怒火。   然而当村委会得知詹明华已经起诉汪明友后,态度突然发生了转变。2015年5月10日,村委会匆忙发表声明,表示放弃对银元的所有权主张。这一举动让詹明华松了一口气,但还是很谨慎。   2015年5月15日下午,当地法院开庭。法庭上,詹明华和汪明友各执一词,争论不休。詹明华情绪激动,手舞足蹈地陈述自己的观点,而汪明友则不断插嘴,脸色涨得通红。然而法院的判决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法官认为,这批银元属于隐藏物,而非无主物。   最终法院驳回了汪明友和詹明华的诉求,裁定扣押剩余的92枚银元,并依法追回其他银元。当听到判决结果时,詹明华如遭雷击,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双手无力地垂在身侧。   汪明友也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摇着头。法院解释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应当上交国家。这意味着,这批银元将被收归国有。   这起案件在网上引发了热烈讨论。有网友表示:"法院的判决很公正,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虽然詹明华和汪明友都觉得自己有理,但法律就是法律,不能因为个人感受就随意更改。"   也有人同情詹明华的遭遇:"詹明华也太倒霉了,辛辛苦苦买来的房子,结果什么都没得到,还要承担诉讼费。这种意外之财还不如不要发现呢!"   一些网友则对村委会的行为提出质疑:"村委会的做法很可疑,先是要求分银元,后来又突然放弃。是不是看到事情闹大了,怕惹上麻烦才临阵退缩的?这种态度真让人不敢恭维。"   还有网友借此机会学习了关于隐藏物和无主物的法律知识:"原来埋藏的东西不一定属于房主,这个案例真是长知识了。以后买二手房一定要仔细检查,说不定会有意外惊喜呢!"   一些网友则说:"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贪婪是不好的。无论是詹明华还是汪明友,都因为自己的贪心而失去了所有。我们应该学会知足常乐,不要被突如其来的财富冲昏头脑。"   对于詹明华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他不仅失去了意外发现的财富,还要承担部分诉讼费用。汪明友夫妇也因为自己的贪婪而落得两手空空。而村委会的反复态度,则暴露了一些基层组织在面对利益时的投机心理。   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法律、道德和人性的深入思考,也让更多人认识到了在面对纠纷时遵纪守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