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湖北咸宁,一名男子男子喝多了,在足浴店做了个“按摩”,付了150块钱。然而,或许

湖北咸宁,一名男子男子喝多了,在足浴店做了个“按摩”,付了150块钱。然而,或许是酒精的作用,男子两次“办事”未果,认为自己吃了大亏,便要求技师退还90元。 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男子竟然选择主动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经过调查取证,认定男子构成PC,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面对处罚,男子感到十分委屈,辩称自己只是接受了普通的按摩服务,从未明确提出过特殊要求。那么,法院最终会如何判决呢? “150块,按摩加服务。”在一些城市边缘的昏暗灯光下,这句话似乎成了公开的秘密。但最近,两起“按摩加服务”引发的“未遂”案件,却把这个灰色地带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也引发了我们对法律和社会责任的深思。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咱们接着往下聊~ 一个是湖北咸宁的吴博,声称只是普通按摩,却被指控“PC”,最终行政拘留5天;另一个是江苏常州的张某,因“力不从心”的尴尬遭遇,被认定“PC未遂”,罚款500元。 “我只是想放松一下,怎么就违法了?”面对警方的处罚,两位当事人都感到委屈和不解。 这不禁让人疑惑:到底怎样才算“PC”?“未遂”的界限又在哪里?法律,真的在“较真”吗? 在吴博案中,尽管他坚称自己只做了普通按摩,但证人证言和支付金额都指向了“按摩加服务”。 而“按摩加服务”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包含了交易的含义。 即使因为各种原因最终没有“做成”,只要存在“谈好价格”、“付了钱”、“开始动手动脚”等行为,在法律上就可能构成“PC未遂”。 回到张某的案例。尽管他辩称自己“不举”,但警方掌握的证据显示,他和女技师已经谈好了价格,并开始进行带有意味的身体接触。因此,即使最终没有发生关系,也被认定为“PC未遂”。 从这两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在“PC”行为的认定上,更加注重行为人“主观上”是否达成一致,以及是否已经“着手实施”,而并非仅仅以是否发生关系作为唯一标准。 当然,法律并非冷冰冰的条文。在实际操作中,也会考虑到具体情况的差异,对“PC未遂”行为进行区别对待,给予从轻处罚。 但法律的相对宽容,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肆意试探法律的底线。 “按摩加服务”,说到底,依然是披着“放松”外衣的违法行为。它不仅破坏了社会风气,也滋生了其他犯罪,危害社会稳定。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按摩加服务”的市场乱象,也反映出部分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 “大家都这样,应该没事吧?” “我只是想放松一下,应该不算违法吧?” 正是这些自欺欺人的想法,让很多人在不知不觉中,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维护社会风清气正,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抵制“按摩加服务”等违法行为。这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自身和社会的负责。 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按摩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按摩加服务”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切断灰色利益链条。 只有法律和道德双管齐下,才能真正净化社会风气,让“大保健”的迷雾散去,还社会一片晴朗天空。 原文刊载于伯瞻说法2024-08-07关于“湖北咸宁,男子交给足浴技师150元,由技师提供按摩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