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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小伙来城里打工时,遇见了比自己大20多岁的女房东,一来二去,与女房东产

广东深圳,小伙来城里打工时,遇见了比自己大20多岁的女房东,一来二去,与女房东产生感情并展开热烈追求。女房东果断拒绝,毕竟自己都能当小伙他妈了,谁知男子死皮赖脸,穷追不舍,吃了十几顿饭,女房东终于被感动,两人步入了婚礼的殿堂。

(案例来源:上游新闻)

10月4日,东明和兰姐终于如愿走进了婚礼的殿堂,东明热泪盈眶,激动不已,两人一起经历的坎坷,在这一刻终于化为乌有。

他们不像一般情侣那样轻松,一路走来很不容易,因为兰姐比东明大了20多岁。

东明家境一般,为了帮衬家里,2018年,年纪轻轻的他来深圳打工。

辗转了许久,他终于找到了合适的工作,但厂子里不提供住宿,没办法,他只好在附近租了一间房。

房东是一位比他大20多岁的女子兰姐,按照年龄算,兰姐快和他母亲一般大了。

但是,兰姐毕竟是城里人,打扮保养的特别好,气质很出众,而且为人大方热情,对东明十分照顾,这让独在异乡的他感到一阵温暖。

东明住下后,他和兰姐的交往也密切起来。刚开始是因为租金的事情联系,后来,两个人聊天的话题越来越多,从生活到工作,再到感情。

他这才得知,兰姐还是单身一人,这让同样单身的东明心里忽然一热,一阵热烈的感情涌了上来。

随着两人越发熟悉,东明发现自己爱上了兰姐,刚开始,碍于两人年龄的差距,东明一直没有表露出来。

但他最终还是按耐不住心中的感情,对兰姐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兰姐被东明的大胆吓了一跳,她比东明大了20岁,都能当他妈了,这孩子怎么能有这种想法,于是,她果断拒绝。

本以为东明是刚来城里,一时兴起,热情过了就能恢复理智,谁知,东明动了真格,不但没有放弃,反倒更加起劲。

他每天对兰姐嘘寒问暖,兰姐有个大小事,他都冲在最前面,就这样死皮赖脸的掺着兰姐,兰姐忽然感觉到,自己仿佛回到了热恋时期。

在东明不懈追求下,两个人第一次约会,这次约会,让兰姐终于松了口,表示愿意跟他试一试。

这让东明欣喜若狂,他一下班就和兰姐腻歪在一起,两人一起逛街,看电影,俨然一对幸福的情侣。

但是,兰姐心中还是有些担心,毕竟他两年龄相差这么多,双方家里人都持反对意见,周围的人也是指指点点,都不看好他们。

但东明的主动打消了兰姐的疑虑,交往了一段时间,东明郑重的提出结婚,兰姐被东明感动,最终同意了。

两个人拍了美美的婚纱照,照片上,兰姐笑靥如花,就像一个年轻的小姑娘。

终于,他们走入了婚礼的殿堂,东明拥抱着兰姐,喜极而泣,这场不被旁人看好的感情,最终圆满。

事后,东明将自己和兰姐相识、相知到相爱的过程分享到了网上,希望天下所有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从法律角度而言,并没有要求结婚男女的年龄差距。

《民法典》第1047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只要结婚双方的年龄,男性大于22周岁,女性大于20周岁,都是合法的。

东明和兰姐的年龄已经超过了22周岁,完全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

至于兰姐比东明大20多岁,这都不是事,只要双方有感情,年龄不是问题。

2、兰姐和东明本着自愿的原则走进婚姻殿堂,这是合法且幸福的婚姻。

《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婚姻需要双方完全自愿,兰姐和东明相差20多岁,属于房东和租客的关系,但这并不影响婚姻,双方自愿结婚,这就是有效的婚姻。

3、年龄不是问题,婚姻需要双方互相理解,互相关爱。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家庭的幸福不在于年龄差距,年纪相仿的夫妻,不一定能够生活的幸福。

年纪相差20多岁,只要彼此之间能够互相忠实,互相理解和关爱,婚姻生活才会越来越幸福。

(人物均为化名)

评论列表

龙风
龙风 3
2024-10-05 11:24
这么软的饭那里有,留点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