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孩小婷借给父亲3万压岁钱,与父亲约定3个月还款和付清利息,谁知父亲食言,还钱的日子一拖再拖,本钱都不还,更别说利息了。女孩一气之下将父亲告了。 (案例来源:齐鲁晚报) 小婷是一个聪明伶俐的13岁女孩。她一直以来都很珍惜自己的压岁钱,小心翼翼地存起来,不知不觉已经有了3万元的积蓄。 有一天,父亲张某遇到了紧急情况,急需一笔资金来解决问题。他看到女儿的压岁钱,便动了心思。 张某找到小婷,满脸诚恳地说,宝贝女儿,爸爸现在遇到了很大的困难,急需用钱。你能不能把你的3万元压岁钱借给爸爸应急呢?爸爸只借3个月,每月给你500元利息。 小婷看着父亲焦急的模样,心中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决定帮助父亲。她把3万元压岁钱交给了张某,期待着父亲能按时还款。 然而,3个月过去了,张某却没有如约还钱。他找到小婷,满脸愧疚地说,女儿啊,爸爸实在是没办法,再宽限爸爸3个月吧,利息每月给你 600 元。小婷虽然不高兴,但还是同意了。 可是,时间又过去了3个月,张某还是没有还钱。而且,接下来的日子里,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小婷一次次地失望,她觉得自己被父亲欺骗了。 两年过去了,张某一直不还钱,也不给利息。小婷忍无可忍,决定将父亲告上法院。 这个消息在周围引起了轰动,大家都在议论纷纷。有人觉得小婷做得对,父亲既然承诺了就应该兑现;也有人觉得小婷太绝情了,毕竟是自己的父亲。 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根据《合同法》第 10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小婷是13岁的未成年人,她的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她的个人财产。未成年人在民事行为能力上有限制,可对于接受赠与等纯获利益的行为是有效的。因此,小婷的3万元压岁钱是她合法拥有的财产。 张某向小婷借款,双方形成了借贷关系。张某虽是小花的父亲,但在法律上,这种借贷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张某承诺了还款时间和利息,就应该按照约定履行。可他并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归还借款,构成违约。因此,张某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根据《合同法》第 206 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由于张帆未能按时归还借款,他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在本案中,张某作为成年人,应该更加自觉地遵守承诺,按时还款。如果他不能按时还款,小婷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他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综上所述,小婷有权要求张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支付逾期利息。而张某也应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尽快归还女儿的借款。 3、根据《民法典》的第13条规定,父母或其监护人不得随意执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这些财产依法归被监护人所有。 压岁钱是长辈给予子女的一种赠与,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如果未经子女同意挪用压岁钱,就侵犯了子女的财产权利。 在本案中,张某未经小婷同意借用其压岁钱且长期不还,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综上所述,小婷要求张某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以及支付逾期利息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张某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对于这件事,普通老百姓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有人会觉得小婷很勇敢,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有人会觉得张某太不应该了,连自己女儿的钱都不还。 无论如何,这件事情都提醒我们,在家庭关系中也要遵守法律和承诺。父母应该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 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样的看法?